【環球時報綜合報道】在韓國,通過搶票軟件搶票並對外銷售充當“黃牛”將被定性為刑事犯罪。據韓國《東亞日報》19日報道,修訂后的《演出法》將於本月22日正式生效,未來若有人利用搶票軟件倒賣門票,將被處以最高一年有期徒刑及最高1000萬韓元(1萬韓元約合53.8元人民幣)的罰款。
近年來,韓國演出、體育比賽的門票“黃牛黨”屢禁不止。此前一張價值為10萬韓元的知名歌手的演唱會門票被人以500萬韓元的高價進行兜售,搶不到票的歌迷隻能高價買“黃牛”票才能一睹自己喜愛的明星。
據報道,韓國於1973年制定的《輕罪處罰法》僅對在現場抓獲的“黃牛”票買賣行為處以20萬韓元以下的罰款,對利用網絡手段進行搶票的“黃牛”行為的查處存在局限性。
此外,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於本月2日開設了“黃牛”票綜合舉報網站,可以一站式舉報演出、體育比賽等倒票行為。如果舉報的情況被查實,那麼舉報者還將獲得文化商品券等獎勵。(丁玲)
來源: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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