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惠司法輕判 韓國三星家族3代卷入丑聞成功避刑

2018年02月06日08:31  來源:中國新聞網
 

  綜合報道,去年一審被判有期徒刑5年的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於二審獲大幅減刑至2年6個月,緩刑4年。李在镕的父親和祖父都曾卷入貪污及走私丑聞,但均成功避過刑責。

  李在镕祖父李秉喆於1938年創辦三星集團前身三星商會,主要從事貿易出口。1966年,三星旗下一間肥料生產公司卷入大型走私案,李秉喆將公司捐給國家,得以避過起訴。

  資料圖片:李健熙。(圖片來源:韓聯社)

  李在镕父親李健熙擔任集團主席期間,將三星打造成科技巨擘。他在1996年被控行賄罪成立,判刑2年,緩期執行,2008年再被起訴逃稅等罪名,被判有期徒刑3年但同樣緩刑,其后更獲時任總統李明博特赦。

  過去也有多名韓國財閥高層被“放生”的例子,例如樂天集團主席申東彬因挪用公款和違反信托責任罪被判20個月,但緩期執行。

  此外,現代汽車集團會長鄭夢九、SK集團會長崔泰源、CJ集團會長李在賢及韓華集團會長金升淵均獲時任總統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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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美玉、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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