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案終審 檢方建議量刑35年

陸愛華

2020年05月22日08:28  來源:新華網
 
原標題:朴槿惠案終審 檢方建議量刑35年

  韓國首爾高等法院20日對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和國情院受賄案終審開庭,檢方建議法院判處朴槿惠有期徒刑35年。

  韓聯社報道,檢方當天要求法庭對朴槿惠受賄嫌疑判處有期徒刑25年,罰款300億韓元(約合2443萬美元),追繳贓款2億韓元(16.3萬美元)﹔對濫用職權、妨礙行使權力等其他嫌疑,要求判處有期徒刑10年,追繳贓款33億韓元(268.8萬美元)。此案定於7月10日宣判。

  朴槿惠當天缺席庭審。她的辯護律師稱,朴槿惠自幼年起至出任總統期間,始終致力於為國民謀福利,從未沾染腐敗與獲取私利。她否認所有罪名,請求法庭作無罪宣判。

  此前,朴槿惠在親信干政案二審判決中被判有期徒刑25年、罰款200億韓元(1628.9萬美元)。受賄案二審被判有期徒刑5年、罰款27億韓元(219.9萬美元),以及涉嫌違反選舉法被判2年,總共合計有期徒刑32年。

  韓國最高法院大法院分別於去年8月29日和11月28日作出裁定,駁回二審判決,並將此案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新審理。大法院認為,朴槿惠在干政案中涉及的受賄嫌疑與其他犯罪嫌疑應分開審理,而在二審中認定無罪的國庫損失嫌疑和賄賂嫌疑應視為有罪。(陸愛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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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申玉環、吳三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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