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朴槿惠一審被判24年有期徒刑

2018年04月08日09:29  來源:新華社
 

4月6日,在韓國首爾街頭,一處大屏幕播放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案一審宣判的直播畫面。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6日在一審判決中判處前總統朴槿惠24年有期徒刑。新華社記者 王婧嬙 攝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6日對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進行一審宣判,判處朴槿惠24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80億韓元(1韓元約合0.006元人民幣)。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認定,2017年4月韓國檢方起訴朴槿惠的18項罪名中16項成立,包括收受賄賂、濫用職權、脅迫企業等多項核心罪名。

法院在判決書中說,被告人被國民委以總統重任,卻濫用權力,造成國家政治運行秩序混亂,成為韓國憲政史上首位被彈劾罷免的總統,這一主要責任在被告人。

法院認定朴槿惠與其好友、“親信干政”案核心人物崔順實存在共謀關系,朴槿惠濫用職權、脅迫企業向兩人“共同運營”的財團進行巨額捐款,“嚴重侵犯企業經營自由”,罪名屬實﹔認定朴槿惠向樂天集團會長辛東彬索賄70億韓元、向SK集團索賄89億韓元等行為屬實,構成犯罪﹔認定朴槿惠向崔順實泄露青瓦台文件,泄露公務機密罪名成立。此外,法院認定朴槿惠還存在制定“文化界黑名單”等濫用職權的違法行為。

當天法院以該案受到韓國民眾高度關注、考慮保障公眾利益為由,允許對審判全程進行電視直播。朴槿惠沒有出席審判,但法院表示她已通過首爾看守所提交了拒絕出席的事由書。

2017年3月10日,韓國憲法法院通過針對時任總統朴槿惠的彈劾案,朴槿惠被彈劾罷免,失去司法豁免權。同年3月31日,法院批准逮捕朴槿惠,她隨后被關押在首爾看守所。今年2月,韓國檢方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請判處朴槿惠30年監禁並處罰金1185億韓元。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月還對崔順實作出一審宣判,以收受賄賂、濫用權力等罪名判處其20年監禁並處罰金180億韓元。(記者陸睿 耿學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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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美玉、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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