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2018年5月4日,崔顺实出席首尔高等法院公审。图源:韩联社 |
人民网讯 据韩联社报道,6月11日,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对崔瑞元(音,原名崔顺实)涉嫌收受贿赂等“亲信干政”案做出最终宣判,维持重审判决:崔顺实最终获刑18年,罚款2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2亿元),并追缴涉案金额63亿韩元。
据悉,终审宣判距离警方2016年11月对崔顺实正式提出拘留起诉已经时隔3年零7个月。具体罪名包括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涉嫌与前总统朴槿惠共谋从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处收受贿赂用于其女郑宥拉马术训练,并强制要求50多家大企业为她所控制的财团捐款等。
一审法院判处崔顺实有期徒刑20年、罚金18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07亿元),二审则判处有期徒刑20年、罚金200亿韩元。大法院全员合议庭2019年8月认定对崔顺实的部分索贿指控不成立,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二审重审判决其有期徒刑18年、罚金200亿韩元,并追缴犯罪所得款63亿韩元。但崔顺实不服判决,坚称自己清白无罪,并于今年2月18日提起上诉。
审判当日,崔顺实以接受肩膀手术入院治疗为由未出席法庭。此外,法院当天对前青瓦台前首席秘书安钟范维持原判,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罚款6千万韩元,追缴金额1990万韩元。(编译:王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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