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前總統朴槿惠一案,然而當事人朴槿惠仍未出席,隻有國選律師在場。韓國NEWS1新聞網站說,這是朴槿惠第三次缺席庭審,今天一早她向法庭提交了親筆書寫的缺席事由書。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方面12日表示,今天早晨,從首爾拘留所方面接到了朴槿惠親筆書寫的事由書,拒絕出庭。不過,法院方面表示朴槿惠缺席並無正當理由,“但難以強制(朴槿惠出庭),將在缺席情況下進行審理。”根據韓國《刑事訴訟法》,如果被告無正當理由出席庭審,法院可進行缺席審判。
11月27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重啟對朴槿惠案件的審理,但朴槿惠以健康為由拒不出席。12月11日,朴槿惠再次拒絕受審,且未交事由書,法院決定進行第二次缺席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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