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道】據韓聯社最新消息,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因不服關於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件的一審判決,於21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起上訴。
報道援引韓國法律界21日消息稱,李在明方面當天已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遞交訴狀。
此前,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5日裁定,李在明違反《公職選舉法》罪名成立,對其判處監禁一年、緩刑兩年。如果終審維持原判,李在明將無法參加下屆總統選舉。
據檢方指控,李在明在2021年12月競選總統期間作虛假陳述,謊稱不認識牽涉一起地產腐敗案的關鍵人物﹔還在2021年10月國會對京畿道政府審查中,就另一個房地產開發項目所涉用地規劃問題作虛假陳述。
李在明在庭審結束后告訴媒體記者,他“無法接受”這一判決,將提起上訴。根據韓國相關法律,如果法院終審維持原判,李在明將失去國會議員席位,並且五年不得競選公職,意味著他無法參加下屆總統選舉。(姜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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