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訊 韓國電影《素媛》原型罪犯趙斗淳將於今年12月刑滿出獄。為防范其再犯罪,出獄后他將佩戴7年電子腳鐐接受監管專員24小時管控。2019年4月16日實行的“趙斗淳法”規定,特定的刑滿釋放人員除必須佩戴電子腳鐐外,還將受到24小時1對1監管,以防止他們出獄后再犯。出獄人員如有違背相關規定的行為,佩戴電子腳鐐的期限可能會被延長。
韓國法務部介紹稱,目前需要接受電子化專管的出獄人員共計192人,但由於人手不足,1名專員需要承擔起24名出獄人員的監管工作。由此可見,這項專員監管制度很難落實到位,防止釋放人員出獄后再犯的作用自然會打折。
韓媒《國民日報》報道稱,過去5年,出獄人員在佩戴電子腳鐐情況下的再犯率平均為2.1%,與剛剛實施佩戴電子腳鐐監管措施的初期並無差異。
韓國SBS新聞報道,去年7月,一名51歲的男性A某闖入某居民家中,試圖對50多歲的女士和8歲兒童實施性犯罪而未遂。據悉,該男子有3次性暴力犯罪前科記錄,從2015年出獄后開始佩戴電子腳鐐。他曾因破壞電子腳鐐,導致佩戴期限延長至2026年。在佩戴電子腳鐐的狀態下,也無法阻止他再次作案。
2008年10月,韓國首次實施佩戴電子腳鐐監管措施,性暴力施害者等特定犯罪人員佩戴內置位置追蹤器的電子裝備,監管人員可時刻監視他們的活動軌跡和位置,確保他們不再靠近受害者或進行犯罪活動。這種腳鐐在超越實現劃定的地帶后,就會發出警報。(編譯:申玉環 審校:吳三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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