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案重審將於本周宣判

楊舒怡

2020年07月07日08:34  來源:新華網
 
原標題:朴槿惠案重審將於本周宣判

  韓國媒體報道,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所涉親信干政案和受賄案被最高法院發回重審,預計首爾高等法院將兩起案件合並重審后,將於本月10日作出宣判。

  朴槿惠此前因三樁案件合計獲刑32年,眼下正在服刑。

  三樁案件分別是:親信干政案,朴槿惠在該案二審中被判處25年監禁、處罰200億韓元(約合1.2億元人民幣)﹔收受國家情報院賄賂案,她二審被判處5年監禁、追繳27億韓元(1591萬元人民幣)﹔朴槿惠2016年在國會選舉中非法干預選情案,她被判2年監禁。

  韓國司法系統自上而下分為相當於最高法院的大法院、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三級,施行三審制。

  韓國大法院去年裁定,朴槿惠在親信干政案中涉及的受賄部分與其他犯罪嫌疑應當分開審理,因此將該案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至於國家情報院賄賂案,最高法院認為在二審中被認定無罪的國庫損失嫌疑和賄賂嫌疑,均應視為有罪,因此也將此案發回重審。

  韓聯社援引韓國法院方面5日消息報道,首爾高等法院將兩個發回重審的案件合並審理,預計將於10日一並宣判。

  按韓聯社說法,朴槿惠自2017年10月后缺席所有庭審,預計此次仍將缺席庭審。

  一些分析師認為,重審把朴槿惠涉嫌的受賄罪與其他罪行分開審理,可能讓她面臨更重的量刑。

  首爾高等法院今年5月對親信干政案進行重審時,檢方曾建議對朴槿惠判處35年監禁。具體包括:對朴槿惠的受賄部分判處25年監禁,罰款300億韓元(1.8億元人民幣),追繳贓款2億韓元(118萬元人民幣)﹔對其濫用職權、妨礙他人行使權力等其他部分判處10年監禁,追繳贓款33億韓元(1945萬元人民幣)。

  朴槿惠2017年3月因遭彈劾而失去司法豁免權,同月31日在看守所接受拘押,2019年4月17日轉為服刑,2019年9月在首爾一家醫院接受左肩手術。(楊舒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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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申玉環、吳三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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