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違反選舉法再添新罪名 朴槿惠的“21宗罪” 

2018年02月05日10:02  來源:新華社
 

韓國檢察部門2月1日說,檢方已於當天對前總統朴槿惠追加指控,罪名為違反選舉法。至此,朴槿惠已累計被控21項不同罪名,包括收受賄賂、濫用職權、強迫企業出資等。

【非法民調篩選“親朴派”】

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1日說,檢方懷疑,朴槿惠在2016年4月13日國會選舉前夕參與組織非法民意調查,以摸清到底誰是支持朴槿惠的“親朴派”人物。這一行為違反了選舉法。

按檢方說法,朴槿惠在這期間參與組織了多達約120項民意調查,地點主要是首爾南部的江南地區和大邱市。這兩個地點均被視為保守派的“大本營”。朴槿惠政府意在通過民調篩選出“親朴派”人物,推選這些人參選議員,以期進一步鞏固朴槿惠的權力。

不過,在那場選舉中,朴槿惠所在的執政黨新國家黨意外落敗。這一黨派不僅沒能獲得超半數議席,而且敗給當時的在野黨共同民主黨,失去國會第一大黨地位。

檢方說,除朴槿惠外,她的兩名前秘書也因參與組織非法民調遭到指控,罪名包括違反選舉法和受賄。

【民調資金或來自“進貢”】

因涉“親信干政”案,朴槿惠2017年3月遭彈劾,成為韓國歷史上首名遭彈劾的總統,失去司法豁免權。2017年3月31日,朴槿惠由法院批捕,關押在首爾看守所。4月17日,檢方以涉嫌收受賄賂、濫用職權等18項罪名起訴朴槿惠,拘留期限為6個月。10月13日,法院裁定將朴槿惠的關押時間延長6個月,以繼續接受調查。

今年1月4日,檢方向朴槿惠追加指控,罪名為受賄、侵吞公款和造成國家資金損失。檢方懷疑朴槿惠執政期間每月定期從國家情報院“提款”,總金額近40億韓元(約合2351萬元人民幣)。

韓國媒體報道,這些錢以現金形式,由國家情報院情報人員親手交給朴槿惠的助手。交接地點包括人少的停車場和青瓦台附近的后巷。

按檢方說法,朴槿惠可能用這筆資金設立了一個屬於她個人的秘密基金。組織非法民調的費用也可能出自這筆資金。(張旌)(新華社專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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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實習生、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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