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首爾9月16日電(記者陳怡 孫一然)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6日就韓國政府針對朝鮮提起的損害賠償訴訟作出判決,判決朝鮮應就單方面炸毀韓朝聯絡辦公室大樓,向韓國政府賠償約446億韓元(1美元約合1371韓元)。
據韓聯社報道,法院支持原告提出的賠償請求,但沒有具體說明判決理由。這是韓國政府首次以原告身份起訴朝鮮並勝訴。
2020年6月16日,朝鮮徹底炸毀位於當時的朝鮮開城工業園區的朝韓聯絡辦公室大樓。據朝中社報道,朝方此舉是有關部門為了順應民心而實施的反制措施。韓國統一部於2023年6月對朝鮮提起相關訴訟。
2018年4月,時任韓國總統文在寅和朝鮮最高領導人金正恩在板門店會晤后發表《板門店宣言》,宣布雙方將為實現朝鮮半島無核化和停和機制轉換而努力。朝韓聯絡辦公室是根據《板門店宣言》協議內容設立的朝韓歷史上首個聯絡辦公室,於2018年9月正式啟動運營。聯絡辦公室主要履行朝韓聯系與交涉、政府間會談與磋商、民間交流與援助、為雙方人員往來提供便利等職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