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首爾9月16日電(記者陳怡 孫一然)據韓國YTN電視台報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6日針對民間無人機“侵入朝鮮”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三名嫌疑人涉一般利敵罪不成立,但因違反“航空安全法”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至8個月不等,緩刑兩年。
據報道,嫌疑人吳某因違反“航空安全法”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兩年﹔無人機制造者張某等兩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兩年。
法院認為,被告放飛無人機的區域對韓國航空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因此判定其違反“航空安全法”的罪名成立。法院同時認為,由於無法証明涉案無人機裝有用於存儲飛行信息的儲存卡,難以認定相關行為侵害了韓國軍事安全,因此針對一般利敵罪的指控不成立,宣判其無罪。
韓國軍警聯合調查特別工作組今年2月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三個民間人士分別於2025年9月27日、11月16日、11月22日和2026年1月4日晚在仁川市江華島往朝鮮方向放飛無人機。其中,第一次和第四次放飛的無人機墜落在朝方境內,2025年11月兩次放飛的無人機飛行至朝鮮開城上空后返回韓國坡州。特別工作組稱,除涉嫌違反“航空安全法”外,三名嫌疑人還涉嫌觸犯一般利敵罪。
據朝中社2026年1月10日報道,朝鮮人民軍總參謀部發言人1月9日發表聲明說,韓國在新年伊始放飛無人機侵犯朝鮮領空,再次進行嚴重挑舋。隨后,韓國成立軍警聯合調查特別工作組對該事件展開調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