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掌門李在镕行賄案最終重審 韓檢方求刑9年

2020年12月31日09:31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2月30日電 據韓媒報道,韓國首爾高等法院30日開庭並最后一次重審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行賄案,獨立檢察組要求法庭判處李在镕9年有期徒刑。

  獨檢組表示,三星在韓企中擁有壓倒性的力量,為了社會健全發展,三星應展現出堅決應對腐敗的典范面貌。在親信干政案中,三星比其他影響力較小的企業更輕易地犯下罪行,並出現規避責任的行為。

  獨檢組在此案重審前的一審和二審中,曾均向法院提出判處李在镕12年有期徒刑的要求,此次提出的刑量低於前兩次。獨檢組對此表示,這是因為考慮到最高法院認定李在镕部分嫌疑不成立。

  據此前報道,最終公審到宣判一般會有1個月左右的時間,是否逮捕李在镕的決定,預計將於2021年初出爐。

  李在镕卷入韓國前總統朴槿惠的“親信干政”丑聞,涉嫌為繼承三星獲取便利,向朴槿惠“閨蜜”崔順實控制的財團捐贈並行賄,於2017年2月被起訴。2019年,韓國最高法院將該案件發回重審。

  李在镕在一審中被判有期徒刑5年,二審中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期4年執行,並被釋放。2020年10月,首爾高等法院啟動對該案的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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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申玉環、吳三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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