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7日電 據韓國國際廣播電台(KBS)報道,7日,在韓國總統文在寅主持的國務會議中,韓國政府審議並通過了《高級公職者犯罪調查處設立及運作有關法律》公告案。
該項法案於2019年12月底獲得韓國國會通過,2020年1月3日被移交韓國政府。法案的主要內容為成立調查高級公職者犯罪情況的機構,規定了犯罪調查處的結構及運作有關事項。

韓國總統文在寅。青瓦台供圖
文在寅在會議中表示,《高級公職者犯罪調查處設立法》將於6個月后正式施行,准備時間緊迫。由於設立獨立和新的機構,在修改施行令等方面也會花費很多時間,希望有關部門加快速度,徹底做好准備。
據此前報道,根據法案,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的調查對象包括總統、國會議員、大法院院長及大法官、憲法法院院長及憲法法官、國務總理和國務總理秘書室政務職公務員、檢察官等。
其中,對警察、檢察官、法官,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可以直接起訴並維持公訴。
法案還規定,總統和青瓦台不能干涉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的工作,檢察機關和警方等其他調查機關在發現高級公職人員犯罪的情況下,應立即向該調查處通報。
另外,當天的會議還通過了《公職選舉法》部分修訂案公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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