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憲法法院駁回《韓日慰安婦協議》訴訟請求

高冰冰

2019年12月30日08:20  來源:新華網
 
原標題:韓憲法法院駁回《韓日慰安婦協議》訴訟請求

  韓國憲法法院27日裁定,韓日政府2015年達成的《韓日慰安婦協議》不屬於違憲審查對象,駁回訴訟請求。

  9名法官一致裁定,《韓日慰安婦協議》是政治協議,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不會侵害韓國憲法賦予“慰安婦”受害人的基本權利,不影響受害人繼續尋求日本政府賠償,因而這起訴訟不屬於憲法法院審理范圍。法官一致裁定:“協議是經由外交協商達成的政治協議,是兩國為解決歷史問題、持續發展雙邊關系作出的外交政策性判斷。”

  多名韓國“慰安婦”受害人和家屬2016年提起憲法訴訟,主張這一協議在未獲他們允許的情況下簽訂,侵害他們的尊嚴和參與談判的權利,要求憲法法院審理協議是否違反憲法。

  2015年12月,韓國朴槿惠政府與日本政府就日軍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強征韓國“慰安婦”相關遺留問題達成“最終”“不可逆”協議。根據協議,日本政府向韓國政府主導的“和解與治愈基金會”出資10億日元(約合6393萬元人民幣),但否認這筆錢是對“慰安婦”受害人的補償。協議在韓國受到普遍反對和批評。

  文在寅出任韓國總統后,韓方多次對協議表達不滿,說協議沒有獲得多數韓國民眾接受,存在“嚴重缺陷”,不能真正解決“慰安婦”問題。去年11月,文在寅政府解散基金會,招致日本政府強烈抗議。

  就憲法法院的裁決,韓國外交部說,“政府支持憲法法院的決定”,但“將繼續努力恢復受害人的榮譽和尊嚴,治愈受害人的精神創傷”。

  受害人對法院裁決失望,要求日方真誠道歉、給予賠償。

  現年92歲的原“慰安婦”李玉順是原告之一。她說:“這是錯誤協議。我對法院的決定感到困惑和失望。”(高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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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申玉環、吳三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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