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張紫妍案証人或被通緝 本人怒發聲:想掩蓋什麼?

2019年11月05日13:21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1月5日電 據韓媒報道,韓國已故女星張紫妍案件的“唯一証人”尹智吾,因涉嫌名譽毀損和欺詐被韓國警方調查。4日,韓國警方向外交部申請將其護照無效化等行政制裁措施,並向國際刑警組織申請紅色通緝。目前,尹智吾正在加拿大滯留。

  首爾地方警察廳網絡安全科4日表示,有關尹智吾違反信息通信網法(名譽損毀)及贊助金欺詐的檢舉調查,已經向相關部門申請了護照行政制裁措施(拒絕發放及返還命令),並向國際刑警組織申請發布紅色通緝。

  護照行政制裁措施是經外交部審議后,將該護照無效化的措施。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緝是國際刑警組織通緝階段中最嚴厲的措施,是向簽發逮捕令的重案犯罪嫌疑人下達的國際通緝令。通常在申請一周左右就出結果,被下達紅色通緝令的嫌疑人,隨時可被強制押送回通緝國家。

  此前,尹智吾在7月和8月先后三次拒絕出庭要求,警方於9月申請了逮捕令,但檢察機關駁回后,警方經過進一步調查,於10月28日再次申請拘捕令,法院29日簽發了對尹智吾的逮捕令。

  另一方面,在警察要求國際刑警組織通緝尹智吾后,她在自己的個人社交網站上發布了“韓國警察隻對國內傳喚調查施壓”等相關內容,批判了警察。

  尹智吾表示:“我從未表示過不協助調查,出於健康考慮,我無法移動超過1小時”,她還說道:“我表示會協助調查,要求在加拿大當地調查、書面調查、視頻調查等,都會誠實接受調查,我一直是這樣回答的”。

  另外,尹智吾還表示:“讓証人活了10年,現在干脆扼殺信息和發聲人的作用了嗎?公開作為証人出面難道是這樣的下場嗎?到底想要掩蓋什麼?”。

  2009年3月7日,韓國女藝人張紫妍在家中自殺身亡,她留下的遺書曝光了韓國演藝圈潛規則黑幕,引起韓國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

  2019年3月,尹智吾自稱是張紫妍事件的“唯一目擊証人”,公開多項証詞,聲稱要為張紫妍討回公道。

  2019年4月,韓國作家金秀敏以損害名譽和誣陷為由,起訴尹智吾。因為被懷疑“打著伸冤的旗號斂財”,有律師還向警方告發尹智吾涉嫌欺詐。尹智吾還因在做網紅主播期間拍攝不雅視頻,被控“利用通訊媒體淫亂罪”。

  隨后,尹智吾離開韓國,前往加拿大,並滯留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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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申玉環、吳三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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