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外交部告知憲法法院:日韓慰安婦共識不具法律約束力

環球網報道 記者 王歡

2018年11月06日13:27  來源:環球網
 

  關於韓國原慰安婦受害者等要求裁定2015年達成的日韓共識違憲的訴訟,韓國外交部官員11月5日透露,已於6月向憲法法院提交意見書,稱日韓共識不具有法律約束力,要求駁回原告的訴求。

  據該官員透露,意見書表示日韓共識是“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政治共識”,不能稱之為行使公權,也沒有侵害原慰安婦受害者的憲法權利。另一方面,意見書也認為共識存在不完善之處,例如“未反映慰安婦受害者等的意願等,在手續、內容方面有諸多問題”、“無法真正解決慰安婦問題”。

  在韓國朴槿惠前政府時期達成的日韓共識確認慰安婦問題得到“最終且不可逆的解決”,但現任總統文在寅基於對共識談判的驗証表示“憑借該共識無法解決慰安婦問題”。韓國外長康京和也於2017年6月就任時在國會人事聽証會上指出,共識“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原慰安婦受害者及遺屬等共計約40人於2016年3月向韓國憲法法院提起訴訟,理由是憲法規定的損害索賠權等權利因日韓共識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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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申玉環、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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