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順實案一審開庭:背18項罪名 最高可判無期

2017年12月14日13:38  來源:海外網
 

“親信干政門”主角、朴槿惠的閨蜜崔順實去年11月遭檢方以18項罪名起訴,經過長達1年的時間,法院將於今天(14日)一審審理崔順實案件。分析稱,若崔順實的罪名全部成立,最高可判無期徒刑。崔順實被指控有13項罪名與朴槿惠構成共謀關系,因此崔順實的一審獲刑情況,將直接影響朴槿惠案的宣判結果。

據韓聯社報道,崔順實案從一審開庭到宣判約需兩到三周的時間,法院最早明年1月初公布宣判結果,最晚為1月中旬。在14日進行的結案審理中,首先由檢方陳述,並向法院提出針對崔順實的求刑建議,此后由崔順實代理律師進行陳述,最后由崔順實本人進行陳述。

崔順實遭指控的罪名多達18項。韓國法律界人士14日指出,其罪名包括濫用權力、欺詐未遂、強迫、強迫未遂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涉嫌濫用權力與強迫。檢方認為,崔順實與朴槿惠、青瓦台前首席秘書安鐘范共謀,強迫大企業向Mir基金會和K體育基金會捐款774億韓元(約合人民幣4.8億元)。此外,崔順實還涉嫌與朴槿惠共謀,向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索要433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5億元),用於贊助女兒的騎馬費用等。

分析稱,若崔順實的罪名全部成立,最高可判無期徒刑。法律界多數認為,目前被認定為崔順實共謀的涉案人員多數已經獲刑,崔順實一審獲重刑在所難免。如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因涉嫌向崔順實女兒鄭維羅行賄數十億韓元以幫助自己獲取三星經營權,一審獲刑5年﹔素有韓國“文化界皇太子”之稱的廣告導演車恩澤,因涉嫌濫用職權強迫KT公司安插自己親信、挪用公款等,一審獲刑3年﹔崔順實外甥女張時浩,因涉嫌在運營韓國冬季體育英才中心項目等過程中非法獲利,一審獲刑2年6個月。

據海外網早前報道,7日崔順實在參加受賄案審理時當庭喊冤。她否認與朴槿惠有共謀,稱兩人只是上下級關系。她還說,自己對朴槿惠跟李在镕三次單獨見面的談話內容一無所知。崔順實的律師李京載補充道,“檢方的指控既是懷疑和推理,也是為了促成彈劾一事而所做的具有政治目的的聲明,理應受到指責。”對於崔順實和律師的發言,檢方進行了反駁。檢方表示,崔順實與朴槿惠的關系,是公私不分的“特殊關系”。而且在朴槿惠前首席秘書安鐘范的筆記裡,已經發現了間接証據,以此可充分証明兩人的共謀關系。

據韓媒早前報道,11月24日下午,崔順實在受審休庭時,突然抽泣,並大喊“再也受不了了,快判死刑吧。”一度引發網絡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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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實習生、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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