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驻韩国特约记者 黎枳银】据韩联社报道,2023年首尔地铁新林站和京畿道书岘站相继发生持械杀人事件,引发社会恐慌。然而,在当时的法律框架下,针对此类行为仅能适用“特殊威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或“藏匿凶器罪”等条款。由于这些条款存在处罚门槛偏高、适用对象范围有限、刑罚力度过轻等明显局限,因此难以在危险行为早期阶段实现有效干预。为堵住这一法律漏洞,韩国国会今年3月表决通过《刑法》修订案,新设“公共场所携带凶器罪”。
修订案自今年4月8日起正式实施,规定凡无正当理由在道路、公园等公共场所携带并显露可能致人伤亡的攻击性器具,引发他人不安或恐惧感的,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以1000万韩元(约合5.1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韩国《国民日报》称,即便未实际行凶,只要在公共场所显露具有杀伤力的器具,就有可能构成违法。不过,该条款在实际操作中面临法律适用标准不清晰的问题,导致一线执法存在差异——既有案件因嫌疑人仅持刀但未构成直接威胁而未被立案,也有男子仅在街头持刀游荡便被当场逮捕。
据韩国警方统计,“公共场所携带凶器罪”实施后的100天内共发生222起相关案件,警方累计抓获218人。涉案人员中近半数为50岁以上群体,约三成在醉酒状态下持械。值得注意的是,已有部分外国人在韩因违反该规定被立案调查。
针对这一法律动态,中国驻韩国大使馆9月1日发布提醒,敦促在韩和来韩中国公民谨慎对待相关法律,尽量避免在公共场所携带可能被视为有攻击性的器具。如确有职业或生活需要,应妥善保管,避免显露,以免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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