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李在镕案”二审首次开庭

2017年10月13日08:26  来源:中国新闻社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12日对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所涉案件进行二审。这是李在镕在一审中获判5年有期徒刑后时隔48天再次出庭受审。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8月25日作出的一审判决中指出,李在镕为获得前总统朴槿惠对其继承公司经营权的支持而进行巨额贿赂,并在此过程中实施了挪用三星电子资金、非法转移财产至海外、隐匿犯罪收入等不法行为。此外,法院还认定,去年12月“亲信干政”事件国政调查特别委员会在国会举行听证会时,李在镕自称不认识崔顺实、对向其提供赞助一事不知情,这是作伪证的行为。综合行贿、挪用公款、向海外转移资产、隐匿犯罪收入、作伪证5项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对于量刑结果,三星方面曾当庭表示将上诉,并期望在二审中争取无罪判决。相反,韩国检方则认为法院对李在镕的判刑过轻,也于随后提出了上诉。此前,负责独立调查“亲信干政”事件的特检组曾寻求对李在镕判处12年有期徒刑。

韩媒报道指出,对李在镕所涉案件的二审从本月12日开庭,走完全部二审程序或将持续至2017年底。三星方面与特检组在二审中的一个主要争论点,将是李在镕是否曾向崔顺实行贿,以换取朴槿惠对其获得三星集团控制权的支持。

有分析认为,“亲信干政”系列案件错综复杂,无法将单一案件剥离出来,因此李在镕的量刑结果可能对朴槿惠所涉案件的判决产生重要影响。朴槿惠案件的一审审理目前仍在密集进行。朴槿惠本人作为行贿案直接当事人,也被韩国检方申请为李在镕案二审的证人之一。考虑到在通常情况下,受贿方所受刑罚比行贿方更重,朴槿惠恐将难逃有罪判决。(记者 吴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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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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