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著名歌手具荷拉近日的情變引出了一個熱門詞匯——“情色威脅”。意即情侶分手后,其中一方出於報復,在未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兩人的私密照片或視頻上傳至網絡或社交媒體的行為。目前,遭到“情色威脅”的具荷拉已一紙訴狀將前男友告上法庭。但事情並沒有就此告一段落——20多萬韓國民眾自本月4日開始到青瓦台網站上請願,要求嚴懲“情色威脅”的發布者。韓國政界和法律界也迅速行動,著手對相關法律的修訂工作,以加強對“報復性情色片”發布者的懲處力度。
據韓聯社9日報道,上月13日,著名女歌手組合KARA前成員具荷拉被爆在家中向男友施暴,引起輿論一片嘩然。但事情很快出現反轉,具荷拉的辯護律師4日向媒體表示,具荷拉已於上月27日向司法機關起訴前男友,后者涉嫌犯有恐嚇、性暴力等罪行。據悉,事發當天,具荷拉前男友給她發來兩人此前拍攝的性愛視頻,以此暗示他手中有具荷拉的把柄,令具荷拉感到恐懼不安。很快,韓國輿論轉為同情和力挺具荷拉,而“情色威脅”一詞也迅速成為社會熱門話題。4日,韓國民眾在青瓦台網站請願,要求嚴懲“報復型情色片”發布者,主張“對於此般性質惡劣的犯罪行為,不能輕罰或罰款了事”。短短4天內獲得超21萬名民眾力挺。
在韓國社會,“報復型情色片”給受害者(大多為女性)造成的傷害難以想象,留下的陰影甚至會伴隨一生。而對於發布者的處罰力度往往過輕,通常是罰款或緩刑處理,這引起韓國女性團體的強烈不滿。韓國《中央日報》9日稱,韓國女性團體“別扭的勇氣”6日下午在首爾市中心舉行集會,譴責具荷拉前男友利用“性愛視頻”進行恐嚇的行徑,呼吁韓國社會應改變以男性為中心的文化氛圍,並要求司法部門加強對性暴力犯罪的懲處力度。當天,共有1.5萬名女性參加集會,她們要求“國家回應女性國民的憤怒”。
《東亞日報》8日稱,韓國法律規定,未經對方同意擅自拍攝視頻或外泄視頻者,將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萬韓元(1000韓元約為6元人民幣)以下罰款。如獲得對方同意后拍攝,但擅自外泄視頻,將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萬韓元以下罰款。但現實中,對於“報復型情色片”發布者的處罰力度往往過輕,實際被判坐牢的比例不到1成。防止性暴力犯罪領域專業律師金載蓮表示,大部分嫌疑人在接受警方調查時會謊稱自己手機或電腦丟失,視頻是被別人拿去公布的。司法機關大多判處嫌疑人緩刑或罰款。韓國女性律師協會理事張尹美表示,“情色威脅”是抹殺人格的犯罪行為,若視頻存在被第三人觀看的風險,會給受害者帶去巨大恐懼感。因此,法院在量刑時應予以加重處罰。
“實施‘情色威脅’的嫌疑人入獄的比例僅為8.7%”,Edaily新聞網9日以此為題報道稱,2012年~2017年間的數據顯示,性暴力犯罪案件(利用攝像機拍攝視頻)一審判決中,處以有期徒刑(實際坐牢)的比例僅為8.7%。最多的是罰款(55%),其余為緩刑(27.8%)以及暫緩宣判(5%)。而這些案件中,99%的被告都是男性。
“具荷拉事件”發酵后,引起韓國政界和法律界關注,相關法律的修訂工作也被提到議事日程。據韓國MBC電視台8日報道,國會議員金京鎮當天就“具荷拉事件”表示,具荷拉男友給她發去性愛視頻,是一種無聲的恐嚇與威脅,暗示“你要乖乖聽我話”。按照現行法律,雙方協議下拍攝的視頻若外泄,是難以將嫌疑人繩之以法的。目前,相關法律的修訂案已提交至韓國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修訂內容規定一旦性愛視頻外泄,將直接判處嫌疑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排除緩刑、罰款等處罰方式。據悉,韓國法務部也在推動相關法律的修訂工作,對於擅自偷拍和發布私密視頻的違法人員,將處以有期徒刑——這意味著,嫌疑人若被判有罪,隻能去坐牢,沒有“罰款”等其他替代方式。
→→更多社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