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金英蘭法》實施一年 韓招待費減少2451億韓元
韓國自《金英蘭法》(《禁止不正當請托與收受財物法》)實施以來,法人報銷的業務招待費用一年內減少超過2000億韓元。
韓國國會企劃財政委員會共同民主黨議員姜炳遠表示,據韓國國稅廳提交的《基於法人報銷的近5年法人業務招待費用情況》資料顯示,2017年申報的2016年應計收入中,業務招待費用為10.6501萬億韓元,較前一年減少了2451億韓元。
韓國法人業務招待費用2012年為9.68萬億韓元,2013年為9.3368萬億韓元,2014年為9.9685萬億韓元,2015年為10.8952萬億韓元,連續多年呈增長趨勢。
姜議員表示,本次報銷的法人業務招待費用減少反映出《金英蘭法》對改善接待文化所起的作用。該法律2016年實際僅生效3個月(10-12月),卻影響了全年的招待費用數額。
此外,收入排在韓國前0.1%的695個法人的業務招待費用也大幅減少。2015年其業務招待費用為1.7938萬億韓元,佔全體法人業務招待費用的16.5%。2016年減至1.5361萬億韓元,較前一年減少2577億韓元,所佔比重也下降為14.4%。
為根除公務人員貪污腐敗行為、增加社會透明度,韓國自2016年9月28日起實施《金英蘭法》。姜議員強調,作為業務支出費用之一,招待費應用於正常的接待以推進工作業務,幫助拉動內需。
(轉載自韓國亞洲經濟中文網http://china.aju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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