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檢方27日決定,提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前總統朴槿惠簽發逮捕証。
檢方認為,朴槿惠涉嫌濫用總統職權,從企業處收受賄賂,侵犯經營自由,並泄露公務機密,情節極其嚴重。此前檢察機構已收集眾多証據,但嫌疑人否認大部分指控,且有銷毀証據之虞。此外,鑒於其共謀作案的崔順實和受其指示相關的公職人員,以及涉嫌行賄方均已被逮捕,如不提請批捕有失公允。
檢方認為,綜上述原因和各種情況,向法院申請對朴槿惠的批捕,符合法律和原則。朴槿惠成為繼前總統盧泰愚、全斗煥后,第三位被檢方提請批捕的韓國前總統。
據悉,法院最早或將於30日做出是否批捕的決定。
《 人民日報 》( 2017年03月28日 2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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