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4日电 据韩媒报道,8月,韩国首尔江西区某知名妇产医院发生一起患者身份被弄错,导致已经6周的胎儿被堕胎的事故。该事件曝光后,迅速引发舆论关注,人们要求对实施堕胎的医生、护士及涉事医院进行处罚,但依据韩国现行法律,这一愿望很难实现。
负责调查事故的首尔江西区警察署表示,首尔江西区某妇产医院的医生A某和护士B某涉嫌在2019年8月7日弄错患者身份,未经同意就对越南女性患者C某实施了流产手术。
虽然事故原因是拿错了另一个患者和C某的诊断单,但医生和护士在进行手术前都没有向C患者确认本人意愿。而8月7日当天,C患者刚在该医院被查出有6周身孕,并被医生开了注射营养剂的治疗单。
事故发生后,C某向警方指控医疗团队犯下了“未经过同意的堕胎罪”。但警方在对事故法理进行探讨后,却仅以“业务过失致伤”的嫌疑对事件进行了立案。
据报道,因为韩国《刑法》上的“堕胎罪”需要满足故意堕胎的“故意性”条件。警方相关人士表示,“虽然医生确实没有经过孕妇同意就对其实施了流产手术,但堕胎罪还需要满足故意要件。这起事故是医生失误引起的,因此只能以业务过失致伤进行立案”。
报道称,对于C某的情况,需要有法律明文规定“对过失导致的堕胎犯罪进行处罚”才能向嫌疑人问责,但韩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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