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提交材料
入学申请表一份(网上申请)
自我介绍一份(本校规定格式)
入学资格审核表一份(本校规定格式)
高中毕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高中全学年成绩证明原件一份
全家人户口本
※ 本人户口本与父母户口本分离时,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外国人国籍证明一份(学生: 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外国人登录证(持有者提交)
财政证明
-本人或父母的财政证明(12,000美元以上)(以当年实际要求金额为准)
※ 国内银行开具时:开具时间须在入学日期一个月以内
国外银行开具时:财政证明有效期须超过入学日期
-父母收入及在职证明(中国留学生:父母职业需与户口本上的信息一致)
高中毕业学历认证书原件一份【由本国政府机关(教育部网站或者海外使馆)出具】
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3级(包括3级)以上成绩证明原件一份
体检(包括甲肝,乙肝和肺结核)证明书
海外留学生入保证明复印件一份
如有以下情况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父母双方一方死亡的情况:死亡证明书一份(须公证)
-父母离婚的情况:法院开具的离婚判决书(表明父母姓名及出生日期,须公证)
-在职的情况:在职证明书或者个人履历证明原件一份
报名须知:
报名人不得同时申请多个专业。
报名人需具备本校所规定的学习能力。
报名人学历调查文件被退回或发送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回信时,本校则不予录取。
报名人所交文件若有伪造、虚假行为,一经发现本校将取消入学或录取资格。
因未获大韩民国签证而取消入学申请者,本校将根据有关规定退还报名人所交学费。
报名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应与护照记载一致。
因报名人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错误所造成一切责任,应由报名人承担。
所有材料(身份证,护照,外国人登录证除外)均需原件。
若原件仅有一份,经本校确认后,将退还报名人本人。
户口本和亲属关系证明须公证。
所有材料均需另附韩文翻译件
留学生需购买留学生保险(或出示在本国内购买的海外留学生专用保险证明),
接受体检(包括甲肝,乙肝和肺结核)
若入学后未能通过本校韩国语教育院实施的韩国语能力考试4级,报名人需于本校完成相关韩国语课程, 毕业前,需获国家公认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4级。
需遵守相关时间,否则会被做不合格处理或者取消入学资格。
审核方法
持有TOPIK3级或以上证书时,学生提交的材料没有问题的话则审核通过
通过笔试和面试测试报名人数的韩语能力
※ 韩国语教育院学生根据所在班级的级数代替韩语能力测试(笔试和面试)。
通过面试选拔最终合格者
※ 海外申请者首先通过材料审查选拔合格者,合格者来韩国以后将通过笔试和面试测试韩语能力。
如果未达到本校的入学标准视为不合格或取消入学资格
※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以学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