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爭論修改《喪葬法》 重新定義親屬范圍

劉媛 金惠真

2019年10月15日11:08  來源:環球網
 
原標題:韓國爭論修改《喪葬法》,重新定義親屬范圍

  【環球時報駐韓國特約記者 劉媛 環球時報特約記者 金惠真】韓國社會“孤獨死”案例近年來逐漸增加。在這些孤老終死的人群中,大多數是無人認領尸體的“無緣故死者”。但也有一些是明明有人願意領取,卻不被法律允許。目前,韓國各界呼吁應盡快修訂《喪葬法》相關條款,重新定義親屬的范圍,讓更多人有權認領死者遺體、辦理后事。

  韓國《世界日報》13日報道稱,據韓國保健福祉部統計,2014年死后無人認領的尸體數為1379,2018年這個數字竟增至2447。事實上,並不是所有“無緣故死者”的遺體都無人願意認領,一些死者即使沒有法律規定的認領人,但他們生前的同居配偶、同性配偶、好友、鄰居等人其實願意認領遺體並為他們操辦葬禮。但現行《喪葬法》相關條款規定,有權認領死者遺體的人群范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子女以外的直系親屬、父母以外的直系親屬、兄弟姐妹、生前負責治療和保護死者的行政機關及治療/保護機構、實際照看死者遺體或遺骨的人。

  雖然條款並未明確死者生前好友、鄰居是否可以認領遺體,但很多辦理相關業務的公務員害怕擔責,所以都不願將遺體移交給願意認領遺體的死者好友或鄰居。《世界日報》稱,實際上,死者生前可以通過立遺囑、信托等法律形式指定好友為其操辦葬禮,但在現實生活中,這種操作比較復雜,可行性較低。保健福祉部相關人士日前表示,目前正研究如何証明死者與好友之間的生前關系,並計劃在今年內出台具體的操作方法和指南。

  韓聯社13日報道稱,韓國社會不少非婚同居、處於事實婚姻關系的人群以及同性結婚群體都無法為配偶辦理后事。85歲的李某,不久前剛失去了共同生活39年的結發妻子。但由於他們一直未登記結婚,李某無法認領妻子遺體並為其操辦后事,隻能眼睜睜看著妻子以“無緣故死者”身份送至公益喪葬機構,這讓李某非常難過。64歲的女同性戀者尹某,最近失去了同性愛人,但她也無法以家屬身份為相愛一生的戀人操辦葬禮。而隨著非婚主義在韓國社會流行,不少單身族也開始擔心自己的后事無人操辦。

  為了改變目前的狀況,韓國各界專家紛紛呼吁修改《喪葬法》。家庭結構權利研究所研究員金賢慶表示,隨著現代社會生活方式的多樣性,家庭結構也隨之改變,現行《喪葬法》卻未能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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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申玉環、吳三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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