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勝利門”爆出更多骯臟內容 警方急澄清受賄嫌疑

2019年03月14日09:16  來源:人民網-環球時報
 

  【環球時報駐韓國特約記者 劉媛 環球時報特約記者 金惠真】迷奸、販毒、偷拍、色情交易,前幾天爆出的韓國著名組合BigBang成員勝利“夜總會毆打案件”越鬧越大——另一名主要涉案人員、韓國搖滾樂手鄭俊英13日凌晨承認偷拍並散播情色視頻。同一天,鄭俊英與勝利所屬的娛樂公司分別宣布與他們解約。不僅如此,韓國民眾對此事的憤怒還轉向了韓國警方,輿論認為警方存在嚴重失職及受賄嫌疑。為此,韓國警察廳長閔甲龍13日緊急召開記者會,對此進行了澄清。

  勝利、鄭俊英被公司解約

  據《中央日報》13日報道,涉嫌偷拍並散播不雅視頻而被警方傳喚的歌手鄭俊英13日凌晨發表聲明,承認自己未經女性同意偷拍視頻並與人共享,對此表示認罪,並宣布退出演藝圈。此前,SBS電視台於本月11日爆料勝利與鄭俊英等多名藝人在社交媒體上群聊的截圖,內容之粗俗不堪令人瞠目結舌。

  據SBS電視台記者透露,鄭俊英、勝利等男藝人在社交媒體群聊時,動輒就讓朋友帶一些女藝人出來陪酒,言語之間充滿恣意玩弄女性以及將女性當作性工具的不恭姿態。《首爾經濟》13日稱,Burning Sun夜總會堪稱“兜售強奸”的淫窩,一些吸毒后昏迷的女性,被夜總會員工拍下裸體照后對外散播﹔夜總會員工還販賣毒品,並且放縱男性客戶給女性酒水中下“迷奸藥”后實施強奸,這已成為該夜總會的流行文化。而警察在拿到賄賂后,對這些性暴力犯罪現場睜隻眼閉隻眼。對他們來說,在巨大的金錢誘惑面前,女性的安全與人權根本不值一提。

  另據《國民日報》報道,勝利還涉嫌在夜總會招待重要客戶時,安排“應召女郎”與客戶進行性交易。雖然勝利對此矢口否認,但他在群聊中疑似安排性交易的內容曝光后,警方於本月10日決定以“介紹性交易”嫌疑正式對勝利展開立案調查,並禁止他出國。此后,勝利於11日下午在社交媒體上宣布退出演藝圈。14日,鄭俊英和勝利分別以“非法拍攝及散播視頻嫌疑”和“介紹性交易嫌疑”正式接受警方調查。

  警察廳長召開緊急記者會甩鍋

  韓媒報道稱,鄭俊英早在2016年便以涉嫌偷拍不雅視頻遭到一名女性起訴,但當時負責調查的警方沒有在第一時間保留重要証據——錄有不雅視頻的鄭俊英手機,讓后者有了銷毀証據的可乘之機,進而導致警方証據不足,最后不了了之。若當時警方認真辦案,讓鄭俊英受到應有的懲處,或許不會出現后面更多的受害者。

  韓國CBS網站13日爆料稱,鄭俊英、勝利等藝人的群聊記錄其實是通過群眾匿名舉報才得以公之於眾的,該舉報人並未將這些証據直接提交給警方,而是郵寄至國民權益委員會,防的就是警方隊伍中有內鬼。因為這些群聊對象中,也有警察且級別很高。此前就有媒體爆料,勝利擔任董事的Burning Sun夜總會有與警方勢力相互勾結的重大嫌疑。

  隨著輿論對韓國警方越來越多的指責,警察廳長閔甲龍於13日下午召開緊急記者會,表示將動員一切力量徹查警方內部是否存在“保護傘”勢力,若發現警察人員有不法行為或犯罪情況,無論職位高低,都將嚴懲不貸。

  偷拍、散播不雅視頻成社會毒瘤

  近年來“偷拍及散播不雅視頻”成為韓國社會關注的熱門話題,尤其去年10月發生“女藝人具荷拉被前男友要挾散播不雅視頻”事件后,要求嚴懲相關行為的呼聲日益高漲。按照韓國現行法律,未經對方同意擅自拍攝或外泄視頻,將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萬韓元(1000韓元約為6元人民幣)以下罰款。即使獲得對方同意后拍攝,但擅自外泄視頻,將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萬韓元以下罰款。

  刑事訴訟法專家表示,鄭俊英多次非法偷拍並外泄不雅視頻,最高可獲刑7年半。不過在現實中,實際被判坐牢的情況僅為5%,大多是罰款。韓國女性律師協會12日發表聲明稱,在整體性暴力犯罪中,偷拍並散播不雅視頻類犯罪比重從2007年的3.9%增加至2017年的20.2%,這種犯罪已成為亟待解決的社會毒瘤。一名律師表示,由於處罰較輕,犯罪嫌疑人根本意識不到嚴重性,法院應盡快出台統一量刑標准,以杜絕偷拍類性犯罪進一步泛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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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申玉環、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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