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征勞工案阻礙韓日關系改善

本報駐韓國記者  陳尚文

2018年11月09日08:4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韓國總統府青瓦台11月7日稱,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判處日本企業承擔二戰時期強征韓國勞工的賠償責任,日方對此提出反對的舉措無助於該案的解決。韓國外交部6日表示,部分日本領導人無視解決勞工索賠案的根源所在,繼續發表刺激韓國國民情緒的言論。韓國《韓民族日報》指出,此次判決打開了被強征受害者及其親屬接受日本企業賠償之路,可能影響未來韓日關系改善。

  10月30日,韓國大法院就4名二戰時期遭日本強征的韓國勞工索賠一案作出最終判決,判處涉事日本企業新日鐵住金公司向每名原告賠償1億韓元(約合8.8萬美元)。此案歷經長達13年零8個月的訴訟過程,如今迎來終審判決,引發兩國輿論高度關注。

  該訴訟由現年94歲的李春植老人和其他3名原告於2005年提起。1941年至1944年,原告4人被強制送至位於日本岩手縣的“日本制鐵”(現新日鐵住金公司)釜石市煉鐵廠工作,每日忍受勞役折磨,卻未獲任何酬勞。

  4人最早於1997年向日本法院提起索賠訴訟但敗訴,后於2005年2月改向韓國法院再次提起訴訟,但一、二審均告敗訴。韓國大法院2012年推翻二審判決發回重審,案件迎來轉機。首爾高等法院2013年7月再審此案,判決原告部分勝訴,涉事日本企業不服判決於同年8月向韓國大法院提起上訴。韓國大法院日前判決原告勝訴,為該案畫上句號。此案成為第一起原告終審勝訴的韓國戰爭受害者對日索賠案。

  該案核心爭議點在於,日本基於《韓日請求權協定》向韓國提供的5億美元經濟援助可否視為對被強征受害者的補償。《韓日請求權協定》規定指出,關於兩締約國及國民(含法人)的財產、權利和利益以及兩締約國及國民之間的請求權的問題,得到徹底且最終解決。

  韓國大法院方面認定,這一協定並不妨礙原告的個人請求權,同時認為新日鐵住金公司對其前身企業的賠償和債務負有法律責任,因此判原告勝訴。韓國國務總理李洛淵10月30日也表示,韓國政府尊重法院的判決。

  多名日本政府高官接連作出強烈回應。日本首相安倍晉三10月30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此舉違反了國際法,日本政府將採取堅決態度來應對此事。日本方面日前召見韓國駐日大使李洙勛並表達抗議。日本外務大臣河野太郎11月6日表示,韓國大法院的判決是粗暴之舉,主張這一問題已在《韓日請求權協定》中得到全面且最終解決。

  韓聯社分析稱,韓國大法院責令日本企業賠償二戰勞工,日本政府可能就此向國際法院申訴,兩國關系可能因此變冷。也有分析認為,考慮到涉事的新日鐵住金公司還將謀求今后在韓國的發展,韓日兩國也有維持和發展雙邊關系的需求,兩國政府或將採取外交談判等多種方式尋求問題的解決。

  (本報首爾11月8日電)

  《人民日報》(2018年11月09日 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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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申玉環、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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