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李明博(圖片來源:韓聯社) |
人民網訊 據韓聯社12日報道,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5年的韓國前總統李明博不服法院判決,決定上訴。
報道稱,當天上午,李明博的律師姜勛(音譯)前往首爾東部拘留所探視完李明博后,接受記者採訪。
“李明博決定再相信法院一次”,姜律師向記者透露當前案件進展狀況,“我們准備今天下午提交上訴狀,將一一指出一審判決中存在的問題”。
10月5日下午,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前總統李明博涉嫌貪污受賄等罪名作出一審判決,判處77歲的李明博15年有期徒刑,處罰金13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7894萬元)。
李明博16項指控中多項罪名成立,包括貪污240億韓元(約合1.5億元人民幣)、收受三星賄賂、造成國有財產流失等。
依照姜律師的轉述,李明博主張汽車零部件生產公司DAS的所有人是其兄長李相恩,三星替DAS代繳訴訟費一事他並不知情,並表示當他被檢方控告涉嫌收受三星賄賂時,不僅感到憤怒,更感到悲哀。
姜律師還透露,李明博最近一個星期睡眠不足,身體健康出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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