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博對一審被判15年很失望:上訴還有什麼意義? 

2018年10月10日09:48  來源:海外網
 

原標題:李明博聽說被判15年很失望 問律師上訴還有啥意義

 

資料圖:李明博

  77歲的韓國前總統李明博,因貪污受賄等多項罪名成立,10月5日被法院判處15年監禁。他的代理律師姜勛(音譯)8日告訴記者,李明博將在聽取法律界人士意見后,於11日決定是否上訴。據了解,該案上訴的最后期限為12日。

今年3月份,姜勛(左)探視完李明博后離開拘留所。(韓聯社)

  據韓聯社報道,姜勛8日前往拘留所探視完李明博后說,“李明博前總統對於一審判決結果非常失望。他曾問上訴還有什麼意義,而另一方面,又覺得自己作為前總統理應相信韓國司法的公正,如果上訴去跟一審判決結果作斗爭的話,不太合適。”

5日,法官宣讀李明博案一審判決書。(韓聯社)

  本月5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李明博涉嫌貪污受賄等罪名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李明博15年有期徒刑,處罰金13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7894萬元),追繳82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000萬元)。

  李明博16項指控中7項罪名成立,包括貪污240億韓元(約合1.5億元人民幣)、收受三星賄賂59億韓元(約合3581萬元人民幣)、造成國有財產流失等。法院對宣判過程進行了電視直播,李明博因健康問題和不滿直播而缺席庭審。

  法庭在判決書中稱,2007大選期間李明博丑聞纏身,但因大多數選民相信被告人的清白而當選總統,被告人本應依法為民行使大權,但經審理,被告人罔顧國民信任貪污受賄,從根本上動搖了公眾對公職社會全體成員和執法履職的信心,被告人還將罪名推向親信或心腹,不能不予重罰。(編譯/海外網 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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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申玉環、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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