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檢方對前總統李明博提起公訴 訴狀列明16項指控

2018年04月09日14:19  來源:中國新聞社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檢方9日下午對涉嫌貪污、受賄、逃稅的前總統李明博提起公訴,並公布對李明博的中期調查結果。

李明博2013年結束第17屆韓國總統任期,5年后被告上法庭,成為繼全斗煥、盧泰愚、朴槿惠之后,韓國憲政史上第4個被公訴的前總統。

檢方在訴狀中列明了針對李明博的16項指控,包括受賄、逃稅、貪污、濫用職權等罪名。

據悉,李明博上月22日被逮捕后,檢方曾在26日、28日和本月2日三次上門調查,但李明博均以調查不公為由拒絕接受檢察官訊問。

另據此前報道,李明博涉嫌通過前總統室總務企劃官金伯駿等親信,接受國家情報院7億韓元的特殊活動費,接受三星電子為其實際控制的DAS公司繳納的585萬美元訴訟費,接受友利金融控股前會長李八成賄賂22.5億韓元,接受Daebo集團賄賂5億韓元,接受前國會議員金小南賄賂4億韓元,接受ABC商社2億韓元,接受能仁水源禪院賄賂3億韓元,總受賄金額達111億韓元(約合6500萬元人民幣)。

1991年至2007年間,李明博利用其實際控制的DAS公司,籌集339億韓元(約合1.98億元人民幣)的秘密資金,涉嫌挪用公款350億韓元(約合2.07億元人民幣)。此外,李明博利用青瓦台等國家機構,幫助DAS公司在美國進行訴訟等,涉嫌濫用職權﹔泄露、藏匿青瓦台文件﹔涉嫌違反總統記錄管理法。

報道稱,檢方起訴李明博后,仍將對其涉嫌收受國情院特殊活動費,接受現代建設賄賂等嫌疑繼續展開調查。

→→更多社會新聞

(責編:實習生、李美玉)

精彩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