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前總統李明博被批捕 或面臨至多45年監禁

2018年03月23日10:12  來源:新華社
 
原標題:韓國法院批捕前總統李明博

3月22日,在韓國首爾,韓國前總統李明博(前左)走出私宅。新華社發(李相浩 攝)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2日晚對前總統李明博簽發逮捕令。李明博將成為韓國第4位因涉嫌貪腐而被捕的前總統。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法官在審議檢方和李明博團隊提供的文件后做出批捕決定。法官認為,李明博所涉嫌的犯罪行為有一定事實依據且案情嚴重,同時存在李明博破壞証據的可能。李明博預計將被關押在首爾東部看守所。

李明博當天通過社交網絡發布一份手寫聲明,稱自己有“內疚感”。聲明稱,他不怨恨任何人,覺得一切都是自己的錯。他還說,自己在過去的調查過程中經歷了難以忍受的痛苦,希望他的被捕可以減輕身邊人和家人的痛苦。

檢方指稱李明博涉嫌12項罪名,其中包括收受賄賂、非法挪用資金、逃稅、濫用職權、非法藏匿文件以及違反選舉法等。媒體分析認為,如果全部罪名成立,李明博將面臨至多45年監禁。

檢方懷疑,李明博受賄約110億韓元(約合1035萬美元),涉及案情包括涉嫌接受賄賂后為獲罪大企業負責人提供總統赦免、為個人提供重要職務,以及通過助手收取國家情報院賄賂、收取企業回扣等。李明博還涉嫌通過其實際控制的汽車零部件制造企業DAS公司,非法挪用大約350億韓元(約合3293萬美元)資金,用於政治活動和個人用途。另外,檢方在之前調查中搜查了李明博的一處房產,發現了若干被非法匿藏的總統府文件。

李明博之前基本否認了檢方指控,聲稱對於所涉受賄活動毫不知情。他還稱自己之前的助手向檢方提供了虛假供述,同時聲稱檢方搜到的文件被人做了手腳。

李明博生於1941年,2008年至2013年任韓國總統。他是繼全斗煥、盧泰愚、盧武鉉和朴槿惠之后,第5名遭檢方調查的韓國前總統。(記者耿學鵬 陸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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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美玉、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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