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新添犯罪指控:收受賄賂支付服裝費等(圖)

2018年01月05日08:56  來源:人民網-韓國頻道
 
朴槿惠新添犯罪指控:收受賄賂支付服裝費等(圖)

人民網訊 據韓國紐西斯通訊社報道,韓國檢方4日以前總統朴槿惠涉嫌收受國家情報院賄賂為由對其進行追加起訴,朴槿惠的罪名指控由此增至20項。

此前,朴槿惠已經面臨包括貪污、濫用職權、瀆職在內的18項指控。

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4日表示,已對前總統朴槿惠以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中受賄、導致國家資金損失、挪用公款等嫌疑進行起訴。

韓國檢方懷疑,朴槿惠從國家情報院定期“取款”,總金額達36.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230萬元)。這筆資金的具體用途尚未完全明確,但檢方調查稱,朴槿惠花部分(資金)用於其個人開支,包括支付三成洞私宅的管理費用、治療費、運動費、服裝費等。

據檢方透露,朴槿惠在執政期間,從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通過前青瓦台秘書安奉根要求時任國情院院長南在俊每月“上供”5000萬韓元(約合30萬元人民幣),總金額為6億韓元﹔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李丙琪擔任院長期間,每月向朴槿惠上繳的金額數翻番,漲至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0萬元人民幣),共“進貢”8億韓元﹔而在李炳浩主管這一機構的2015年3月至2016年7月,共向朴槿惠上繳了19億韓元。

檢方就“受貢”提起指控后,朴槿惠罪名再增。檢方於2017年12月22日和26日分別進行傳喚和上門調查,但朴槿惠拒絕提供一切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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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實習生、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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