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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飛
韓聯社4月7日稱,韓國檢方7日提請延長逮捕前總統朴槿惠的期限,以便補充偵查涉賄罪行。
韓國《刑事訴訟法》規定,逮捕期限最長20天。報道說,韓國檢方3月31日逮捕朴槿惠,4月9日到期,可額外再剝奪10天的人身自由,而法院很少拒絕檢方合理的延捕請求。
韓國司法界普遍認為,為避免影響選情,檢方將爭取趕在大選競選活動起跑的17日前公訴朴槿惠,最遲不晚於逮捕期滿的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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