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胜利门”爆出更多肮脏内容 警方急澄清受贿嫌疑

2019年03月14日09:16  来源:人民网-环球时报
 

  【环球时报驻韩国特约记者 刘媛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金惠真】迷奸、贩毒、偷拍、色情交易,前几天爆出的韩国著名组合BigBang成员胜利“夜总会殴打案件”越闹越大——另一名主要涉案人员、韩国摇滚乐手郑俊英13日凌晨承认偷拍并散播情色视频。同一天,郑俊英与胜利所属的娱乐公司分别宣布与他们解约。不仅如此,韩国民众对此事的愤怒还转向了韩国警方,舆论认为警方存在严重失职及受贿嫌疑。为此,韩国警察厅长闵甲龙13日紧急召开记者会,对此进行了澄清。

  胜利、郑俊英被公司解约

  据《中央日报》13日报道,涉嫌偷拍并散播不雅视频而被警方传唤的歌手郑俊英13日凌晨发表声明,承认自己未经女性同意偷拍视频并与人共享,对此表示认罪,并宣布退出演艺圈。此前,SBS电视台于本月11日爆料胜利与郑俊英等多名艺人在社交媒体上群聊的截图,内容之粗俗不堪令人瞠目结舌。

  据SBS电视台记者透露,郑俊英、胜利等男艺人在社交媒体群聊时,动辄就让朋友带一些女艺人出来陪酒,言语之间充满恣意玩弄女性以及将女性当作性工具的不恭姿态。《首尔经济》13日称,Burning Sun夜总会堪称“兜售强奸”的淫窝,一些吸毒后昏迷的女性,被夜总会员工拍下裸体照后对外散播;夜总会员工还贩卖毒品,并且放纵男性客户给女性酒水中下“迷奸药”后实施强奸,这已成为该夜总会的流行文化。而警察在拿到贿赂后,对这些性暴力犯罪现场睁只眼闭只眼。对他们来说,在巨大的金钱诱惑面前,女性的安全与人权根本不值一提。

  另据《国民日报》报道,胜利还涉嫌在夜总会招待重要客户时,安排“应召女郎”与客户进行性交易。虽然胜利对此矢口否认,但他在群聊中疑似安排性交易的内容曝光后,警方于本月10日决定以“介绍性交易”嫌疑正式对胜利展开立案调查,并禁止他出国。此后,胜利于11日下午在社交媒体上宣布退出演艺圈。14日,郑俊英和胜利分别以“非法拍摄及散播视频嫌疑”和“介绍性交易嫌疑”正式接受警方调查。

  警察厅长召开紧急记者会甩锅

  韩媒报道称,郑俊英早在2016年便以涉嫌偷拍不雅视频遭到一名女性起诉,但当时负责调查的警方没有在第一时间保留重要证据——录有不雅视频的郑俊英手机,让后者有了销毁证据的可乘之机,进而导致警方证据不足,最后不了了之。若当时警方认真办案,让郑俊英受到应有的惩处,或许不会出现后面更多的受害者。

  韩国CBS网站13日爆料称,郑俊英、胜利等艺人的群聊记录其实是通过群众匿名举报才得以公之于众的,该举报人并未将这些证据直接提交给警方,而是邮寄至国民权益委员会,防的就是警方队伍中有内鬼。因为这些群聊对象中,也有警察且级别很高。此前就有媒体爆料,胜利担任董事的Burning Sun夜总会有与警方势力相互勾结的重大嫌疑。

  随着舆论对韩国警方越来越多的指责,警察厅长闵甲龙于13日下午召开紧急记者会,表示将动员一切力量彻查警方内部是否存在“保护伞”势力,若发现警察人员有不法行为或犯罪情况,无论职位高低,都将严惩不贷。

  偷拍、散播不雅视频成社会毒瘤

  近年来“偷拍及散播不雅视频”成为韩国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尤其去年10月发生“女艺人具荷拉被前男友要挟散播不雅视频”事件后,要求严惩相关行为的呼声日益高涨。按照韩国现行法律,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拍摄或外泄视频,将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1000韩元约为6元人民币)以下罚款。即使获得对方同意后拍摄,但擅自外泄视频,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款。

  刑事诉讼法专家表示,郑俊英多次非法偷拍并外泄不雅视频,最高可获刑7年半。不过在现实中,实际被判坐牢的情况仅为5%,大多是罚款。韩国女性律师协会12日发表声明称,在整体性暴力犯罪中,偷拍并散播不雅视频类犯罪比重从2007年的3.9%增加至2017年的20.2%,这种犯罪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毒瘤。一名律师表示,由于处罚较轻,犯罪嫌疑人根本意识不到严重性,法院应尽快出台统一量刑标准,以杜绝偷拍类性犯罪进一步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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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申玉环、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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