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深入人心,才能让人守住道德底线
环球时报:据了解,该法案在立法过程中也遭遇一些阻碍,现在正式出台的法律和您最初提的草案有了不少变化。对此,您怎么看?
金英兰:现在通过的法案与原草案比,在某些部分有不少退步,我觉得十分遗憾。首先,草案由三大部分构成,分别是禁止请托说项、禁止收受财物、公务员利害冲突回避。但现在的法案中第三部分被拿掉。这一部分对于反腐败十分重要,当时加入的原因在于可以以此杜绝公务人员牟取私利,如高官特批招聘自己的子女、公共机构招标优先考虑亲友的公司等行为。
第二个问题是,草案中并没有提到100万韩元的限额,不管是否与职务相关,只要收受财物就会受到刑事处罚和罚金。但在法案中改为不得收受100万韩元以上的财物,否则会遭刑事处罚,而100万以下的财物则要看是否与职务有关。其实只要与职务有关,再小的金额都会构成受贿罪。新的法案是否会把收受100万韩元以下财物的受贿罪减轻为只需缴纳罚款的一般犯罪,我对此持有怀疑。
第三个遗憾是,公职人员亲属的范围被大大缩小,仅包括配偶。草案是指韩国民法上的亲属都包括在内,有配偶、直系血亲、兄弟姐妹、配偶的直系血亲、配偶的兄弟姐妹等。还有,法案对于请托的定义进行了缩减。草案的目的是在于消除韩国社会托人、求情的文化,现在韩国有一种社会风气,认为“不管出了什么事,只要找到有实力的人就能摆平”。现在的法案加入了选举出的公务人员可以作为第三方帮助他人向高层传达意见,不属于请托的条目。这样有可能导致民选的国会议员“掮客化”,成为利益和人事方面的传声筒。
环球时报:现在法案中哪些部分让您感到满意?
金英兰:虽然有上述不足,但我认为,法案有值得称赞的进步。那就是适用对象从公务人员扩大到了公共性质较强的媒体从业人员和私立学校人员。我当初提案时认为,公务人员应做表率,先在公务领域改变风气,再推而广之,从企业、金融、媒体、社会机构等扩展到所有民间组织。现在的法案加入了一部分民间组织,我认为这并非平等性的问题,不能认为这样的扩大是错误的。
我提案的初衷就是希望这部法律能让所有韩国国民都遵守。行贿和受贿的行为都应受到惩处。这部法律不是只针对公务员进行惩罚的,而是让送礼的人断了行贿的想法,给公职人员拒绝和推辞的名义。我认为,这并不是一部严厉的法律,而是一部保护大家的法律。和中国国内的反腐败行动相比,这可能是很温柔的法律了吧。
环球时报:在韩国,有人质疑该法案能否奏效,您认为,它能改变韩国的社会文化吗?
金英兰:当然,一部法律无法解决所有的道德层面的问题。但是什么样的行为是道德的,什么是不道德的,这个标准是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变化的。在一个复杂的现代社会,仅仅通过道德来规范无疑是有欠缺的。从韩国来说,过去那种重视老乡的圈子文化现在不能再被视为理所应当的,但每个人的认识不同,所以,在复杂多样的社会中应划出一条底线,而这只能通过法律来确定。比如,公职人员收受他人的财物后应自觉申报,这也可以免于处罚。如果这一法律能贯彻下去,深入人心,那么这就将成为全社会遵守的道德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