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腐败”让人失去相互信任
环球时报:韩国媒体上有关《金英兰法》的消息非常多,对自己“出名”您怎么看?
金英兰:《关于禁止接受不正当请托和财物的法律制定案》这部法案的名称和我的名字本来并没有关系,只是因为我是提案人,所以有媒体在最初报道时觉得法案名字太长、为简单好记就用我的名字来指代它,之后其他媒体也这么用,所以就约定俗成了。我并不希望把自己和这个法案联系起来,因为这一法案面临很大阻力,未来能否成功实施还不好说,被叫成《金英兰法》的话,我就是和这个法案一荣共荣,一损俱损了。所以,我是有些心理负担的。而且贴上我的名字也显得和反腐没关系,不如直接叫《反腐败法》,这样可以顾名思义、一目了然。我也在媒体上呼吁,不要再叫这部法案为《金英兰法》了。
环球时报:不管怎样,在韩国,您的名字实际上已经和反腐败连在了一起。您为什么想到提出这部法案?
金英兰:我结束大法官的6年任期后,成为国民权益委员会委员长(2011年1月就任),保障国民权益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反腐。我一直在思考——韩国发展到现阶段,我们需要怎样的反腐法案?韩国和中国一样,都讲究“关系”,在过去的农业社会,这种文化是合理且必要的,进入陌生环境的人们很自然地会以地域等因素结成团体,互帮互助。但是这种文化后来过度发展,成为“只要是自己人,就无条件地支持或帮助”。然后按照地域就形成小圈子,圈子里面的人相互信任,一团和气,圈外人则受到排斥,这样的人情文化影响到韩国的发展,我认为应打破这种人情圈子,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
这种“拉关系、看交情”的文化过度膨胀,造成了阶层的严重隔阂,高级精英阶层相互积累交情形成圈子,普通人则被疏远、被边缘化,造成社会不公。这样的文化对韩国公务人员,特别是高级公务员的影响也很深,这是不能被允许的。这种“拉关系”的文化应被制止,所以我后来提出了《关于禁止接受不正当请托和财物的法律制定案》。
环球时报:您在担任大法官期间,受理过这样通过拉关系、靠人情形成的腐败案件吗?为什么您认为公务人员之间不应有“人情关系文化”?
金英兰:实际上,我个人感觉,在韩国此类案件并不太多。但问题在于由于“人情关系文化”的存在,努力工作的普通公职人员也很容易被怀疑,例如法律界对前任官员的礼遇行为。虽然在审判等工作中的的确确是秉公执法,但还是会遭到这种质疑——是不是偏向熟人?我认识的一个审判员后来做了律师,外界看来,这个律师的案件法院一定会“关照”,但实际上我并没有偏向这个律师,但被这样质疑,我自己确实很委屈。而对方及其律师也会觉得自己的官司本来能赢,但因为律师和法官认识才败诉,于是更加不满。所以社会上并不是腐败案件很多,而是人们的意识认为腐败现象很严重。不管怎么努力,社会上失去了相互之间的信任,这样的社会氛围对每个人都是有害的。所以,我想要改变这种没有信任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