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韓國律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祝翠瑛:為中韓投資商風險防范工作“劃重點”

2020年03月27日18:35  來源:人民網-韓國頻道
 

  人民網首爾3月27日電 近年來,中韓經貿合作日益加深,人員往來日益頻繁。如今,中國是韓國最大貿易伙伴、最大出口對象國、最大進口來源國、最大海外投資對象國,韓國也是中國最大的經貿合作伙伴之一。

  隨著中韓雙向投資的穩步增長,投資商在投資過程中如何避免投資陷阱?如何安全回收交易款?如何做好風險防范工作?

  盈科韓國律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祝翠瑛既是精通韓語的法律專家,更是中韓貿易交流的最直接參與者。對於中韓企業交流與合作,祝翠瑛有深刻認識與豐富經驗。日前,祝翠瑛就此接受了人民網韓國公司獨家專訪。

盈科韓國律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祝翠瑛

  記者:您作為精通韓語的資深律師,深耕中韓法律領域。您與韓國又有著怎樣的淵源呢?您能談一談選擇邁入法律行業的“初心”嗎?

  祝翠瑛:我本科專業是韓國語專業,自1999年大學入學之后,我就一直夢想著可以從事促進中韓經濟、文化交流方面的工作。在韓國攻讀碩士、博士期間,機緣巧合地從事了很多與中韓經貿翻譯、中韓法律翻譯工作,並在博士畢業后有幸加入韓國廣場律師事務所北京代表處擔任律師助理。比起一成不變的工作內容來說,我更喜歡有新鮮感、有挑戰性的工作,這樣的工作可以給我帶來更多的成就感,在韓國廣場律師事務所北京代表處的工作經歷,更加堅定了我從事法律業務的決心和信心。在我從事中韓法律工作期間我接觸了很多中韓兩國投資商因為對對方文化、法律制度等的不了解而產生糾紛,甚至遭遇投資陷阱等的事例,並且有一部分民眾因此對對方國家產生了偏見。我希望通過我們團隊的工作,可以減少這種不必要的誤會和糾紛,有效促進中韓兩國的經貿和文化交流。同時希望通過中韓糾紛的順利解決,讓兩國客戶看到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堅定兩國客戶從事投資、貿易往來的信心。

盈科韓國律師事務所開業典禮

  記者:2019年,盈科韓國律師事務所正式在首爾設立,成為首批正式在韓國司法部門取得執業許可的中國律師事務所。請您先向人民網的網友們簡單介紹一下盈科韓國律師事務所。

  祝翠瑛:盈科韓國律師事務所於2019年11月15日正式成立,是盈科總部提出建設全球一小時法律服務圈之后採取"直接投資、直接管理"模式設立的第一批海外分所。盈科韓國律師事務所現有中國律師等6名工作人員,擬在三年之內達到10人左右的團隊規模。所有業務人員均精通中韓雙語,深刻了解中韓文化。盈科韓國律師事務所與韓國多家律師事務所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系,深諳韓國每家律師事務所擅長的業務領域,可以根據中國客戶的要求及業務類型的需求匹配最適合、最優質的韓國法律服務,協助盈科國內各分所及海外聯盟與韓國律師事務所進行溝通和交流。

  記者:盈科律師事務所分所遍布國內及海外,覆蓋全球140個城市。那麼盈科韓國律師事務所成立后,將如何利用這些國際資源,為中韓客戶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祝翠瑛:盈科韓國律師事務所作為盈科在韓國設立的分支機構,與盈科其他國家的分支機構及海外聯盟保持著良好的溝通,可以為需要美國、柬埔寨、澳大利亞、蒙古、阿聯酋等國家法律服務的中韓客戶提供優質的法律資源。同時,盈科韓國律師事務所將依托盈科律師事務所在全球各地的資源優勢,不斷加強與盈科內部各個專業領域的資深律師以及各地分所律師的合作,根據韓國客戶的需求,為韓國客戶提供最高效、最優質、最便捷的中國法律服務。

  盈科律師事務所在跨國企業海外集中者申報等需要多國法律資源的業務領域具有強大的資源優勢。

  記者:近年來,中韓經貿合作日益加深,人員往來日益頻繁。在中韓經濟交流中,交易款安全回收是企業最關心的問題。對此,您有哪些建議?

  祝翠瑛:中韓貿易屬於跨國貿易,交易款無法回收時需要進行跨國訴訟,訴訟成本、執行成本相對境內糾紛來說更高,款項無法回收的風險也更高。因此做好事前的風險防范工作非常重要。針對交易款安全回收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防范:

  首先,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中韓貿易交流中,需要重視對交易對方的資信調查。需通過多種途徑了解交易對象的信譽度,了解該企業是否存在不良交易行為,債務償還能力如何。並且需要了解交易負責人在該企業的職位,是否為代表理事(相當於中國的法定代表人),如果不是代表理事,是否有符合法律要求的授權委托書。

  其次,需要選擇相對保險的交易方式。出口企業可以首先考慮信用証付款方式。信用証付款有銀行信用做擔保,出口商隻要按照信用証的要求提交符合信用証規定的各種單証,就可以得到銀行的付款。

  或者根據與交易對方的協商情況,也可以考慮使用銀行保函、備用信用証或第三方擔保。銀行保函是為出口企業所提供的一項資金延期付款保函。一旦貨物出口后,買方不能及時付款,則擔保銀行需先行付款。這是出口企業為了保障自身利益而採取的較為保守且明智的方法。備用信用証屬於銀行信用。如果開証申請人履行了約定的義務,該信用証則不必使用。 一旦買方不能及時付款給賣方,可用備用信用証在開証行提供相關証明,開証行在獲得申請人相關証明后,給出口方提供相應的資金賠償。若為小規模交易,考慮銀行保函、備用信用証手續費的問題,也可以要求買方提供信用等級較高的第三方作擔保,一旦買方不能及時付款,可要求擔保方承擔付款責任。

  記者:中韓兩國互為重要貿易合作伙伴,相互投資穩步增長。您認為,企業或個人在境外投資前,應該做好哪些風險防范工作呢?

  祝翠瑛:企業或個人在境外投資前,盡職調查工作非常重要。盡職調查一般包括法律盡職調查和財務盡職調查。財務盡職調查主要是指由財務專業人員針對目標企業中與投資有關財務狀況的審閱、分析等調查內容。這裡我重點談一下法律盡職調查。

  境外投資法律盡職調查包括投資環境盡職調查和對商業伙伴或交易對方的盡職調查兩種。投資環境盡職調查主要關注投資對象國家政治、文化、經濟以及最新的外資投資政策,投資環境盡職調查可以為項目初期的可行性分析、跨境投資架構的設計、海外內資金的流轉方式與路徑以及稅務規劃和合規事宜方面提供解決思路,從整體上把握境外投資的風險。

  對商業伙伴或交易對方的盡職調查主要是收集與擬議交易的關鍵問題相關的信息,從而發現、分析並評估目標公司或目標資產存在的各方面法律問題,提示或者揭示與擬議交易相關的法律風險,找出其現存和潛在的各種重大問題和影響交易的重要因素。並對目標公司存在的相關法律問題向客戶提出解決方案或者補救措施,為投資商交易結構的設計、交易各方義務的確定、商業計劃與交易進程的調整等提供法律上的依據和支持。

  因為境外投資相對於國內投資來說,雙方的信息不對等問題更為突出,所以更有必要找相關領域的專家做好盡職調查工作,通過投資前的盡職調查充分了解擬投資的目標國家和目標公司各方面的情況,從而最大限度降低和避免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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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申玉環、吳三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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