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志龍太陽不續約將無法使用藝名 續約與否成關注焦點(圖)

2019年12月13日08:37  來源:人民網-韓國頻道
 

  人民網訊 據韓媒報道,由於YG娛樂持有G-DRAGON(GD,權志龍)和太陽(TAEYANG,東永裴)的商標權,如二人不與YG續約,將無法在以后的活動中使用藝名,因此推測兩人續約的可能性較大。

  12日,據韓國專利廳介紹,YG娛樂在2003年就取得了“G-DRAGON”的商標權。雖然沒有取得“太陽”的商標權,但是YG在2015年取得了“TAEYANG”和小分隊“GD X TAEYANG”的商標權。同年,YG在美國注冊了“G-DRAGON”和“TAEYANG”的商標權。

  相關人士表示,“一般情況下,商標權由'A+B'構成時,隻要使用其中的A,就會被視為侵犯商標權,因此,如果沒有商標權所有人的許可或與之簽定的私人合約明文規定,就連使用'GD'也很困難。”

  業界認為,在BIGBANG組合內,G-DRAGON與太陽佔據著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除了最近飽受爭議的姜大聲和T.O.P.(崔勝鉉)之外,即使身處續約風波,GD也能為YG 帶來足夠的熱點。特別是考慮到YG近期業績不斷下滑,再加上10月向LVMH公司償還了674億韓元的投資金,資金實力大幅萎縮,這次協約事件反而帶來了新的熱度。

  GD和太陽自出道起一直使用藝名,該藝名也成為了二人的標簽,因此他們是否與YG續約也成為了粉絲們關注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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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實習生(王晨陽)、吳三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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