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院批准逮捕前總統李明博

2018年03月23日08:3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首爾3月22日電 (記者馬菲)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2日晚批准逮捕韓國前總統李明博。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19日向法院提請逮捕韓國前總統李明博。根據檢方向法院提交的逮捕令申請,李明博共涉嫌12項罪名,包括收受賄賂、挪用公款、逃稅漏稅、濫用職權等。

檢方表示,李明博涉嫌收受巨額賄賂110億韓元(約合1035萬美元)、通過實際控制的汽車零部件制造企業DAS公司設立約350億韓元(約合3293萬美元)的秘密基金。

現年77歲的李明博於2008年至2013年擔任韓國總統。他成為繼全斗煥、盧泰愚、朴槿惠之后,韓國憲政史上第四位因涉嫌腐敗被批捕的前總統。

《 人民日報 》( 2018年03月23日 2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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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實習生、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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