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韩国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祝翠瑛:为中韩投资商风险防范工作“划重点”

2020年03月27日18:35  来源:人民网-韩国频道
 

  人民网首尔3月27日电 近年来,中韩经贸合作日益加深,人员往来日益频繁。如今,中国是韩国最大贸易伙伴、最大出口对象国、最大进口来源国、最大海外投资对象国,韩国也是中国最大的经贸合作伙伴之一。

  随着中韩双向投资的稳步增长,投资商在投资过程中如何避免投资陷阱?如何安全回收交易款?如何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盈科韩国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祝翠瑛既是精通韩语的法律专家,更是中韩贸易交流的最直接参与者。对于中韩企业交流与合作,祝翠瑛有深刻认识与丰富经验。日前,祝翠瑛就此接受了人民网韩国公司独家专访。

盈科韩国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祝翠瑛

  记者:您作为精通韩语的资深律师,深耕中韩法律领域。您与韩国又有着怎样的渊源呢?您能谈一谈选择迈入法律行业的“初心”吗?

  祝翠瑛:我本科专业是韩国语专业,自1999年大学入学之后,我就一直梦想着可以从事促进中韩经济、文化交流方面的工作。在韩国攻读硕士、博士期间,机缘巧合地从事了很多与中韩经贸翻译、中韩法律翻译工作,并在博士毕业后有幸加入韩国广场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担任律师助理。比起一成不变的工作内容来说,我更喜欢有新鲜感、有挑战性的工作,这样的工作可以给我带来更多的成就感,在韩国广场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的工作经历,更加坚定了我从事法律业务的决心和信心。在我从事中韩法律工作期间我接触了很多中韩两国投资商因为对对方文化、法律制度等的不了解而产生纠纷,甚至遭遇投资陷阱等的事例,并且有一部分民众因此对对方国家产生了偏见。我希望通过我们团队的工作,可以减少这种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有效促进中韩两国的经贸和文化交流。同时希望通过中韩纠纷的顺利解决,让两国客户看到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坚定两国客户从事投资、贸易往来的信心。

盈科韩国律师事务所开业典礼

  记者:2019年,盈科韩国律师事务所正式在首尔设立,成为首批正式在韩国司法部门取得执业许可的中国律师事务所。请您先向人民网的网友们简单介绍一下盈科韩国律师事务所。

  祝翠瑛:盈科韩国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11月15日正式成立,是盈科总部提出建设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圈之后采取"直接投资、直接管理"模式设立的第一批海外分所。盈科韩国律师事务所现有中国律师等6名工作人员,拟在三年之内达到10人左右的团队规模。所有业务人员均精通中韩双语,深刻了解中韩文化。盈科韩国律师事务所与韩国多家律师事务所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深谙韩国每家律师事务所擅长的业务领域,可以根据中国客户的要求及业务类型的需求匹配最适合、最优质的韩国法律服务,协助盈科国内各分所及海外联盟与韩国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和交流。

  记者:盈科律师事务所分所遍布国内及海外,覆盖全球140个城市。那么盈科韩国律师事务所成立后,将如何利用这些国际资源,为中韩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祝翠瑛:盈科韩国律师事务所作为盈科在韩国设立的分支机构,与盈科其他国家的分支机构及海外联盟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可以为需要美国、柬埔寨、澳大利亚、蒙古、阿联酋等国家法律服务的中韩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资源。同时,盈科韩国律师事务所将依托盈科律师事务所在全球各地的资源优势,不断加强与盈科内部各个专业领域的资深律师以及各地分所律师的合作,根据韩国客户的需求,为韩国客户提供最高效、最优质、最便捷的中国法律服务。

  盈科律师事务所在跨国企业海外集中者申报等需要多国法律资源的业务领域具有强大的资源优势。

  记者:近年来,中韩经贸合作日益加深,人员往来日益频繁。在中韩经济交流中,交易款安全回收是企业最关心的问题。对此,您有哪些建议?

  祝翠瑛:中韩贸易属于跨国贸易,交易款无法回收时需要进行跨国诉讼,诉讼成本、执行成本相对境内纠纷来说更高,款项无法回收的风险也更高。因此做好事前的风险防范工作非常重要。针对交易款安全回收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范:

  首先,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中韩贸易交流中,需要重视对交易对方的资信调查。需通过多种途径了解交易对象的信誉度,了解该企业是否存在不良交易行为,债务偿还能力如何。并且需要了解交易负责人在该企业的职位,是否为代表理事(相当于中国的法定代表人),如果不是代表理事,是否有符合法律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其次,需要选择相对保险的交易方式。出口企业可以首先考虑信用证付款方式。信用证付款有银行信用做担保,出口商只要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证,就可以得到银行的付款。

  或者根据与交易对方的协商情况,也可以考虑使用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或第三方担保。银行保函是为出口企业所提供的一项资金延期付款保函。一旦货物出口后,买方不能及时付款,则担保银行需先行付款。这是出口企业为了保障自身利益而采取的较为保守且明智的方法。备用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如果开证申请人履行了约定的义务,该信用证则不必使用。 一旦买方不能及时付款给卖方,可用备用信用证在开证行提供相关证明,开证行在获得申请人相关证明后,给出口方提供相应的资金赔偿。若为小规模交易,考虑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手续费的问题,也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信用等级较高的第三方作担保,一旦买方不能及时付款,可要求担保方承担付款责任。

  记者:中韩两国互为重要贸易合作伙伴,相互投资稳步增长。您认为,企业或个人在境外投资前,应该做好哪些风险防范工作呢?

  祝翠瑛:企业或个人在境外投资前,尽职调查工作非常重要。尽职调查一般包括法律尽职调查和财务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主要是指由财务专业人员针对目标企业中与投资有关财务状况的审阅、分析等调查内容。这里我重点谈一下法律尽职调查。

  境外投资法律尽职调查包括投资环境尽职调查和对商业伙伴或交易对方的尽职调查两种。投资环境尽职调查主要关注投资对象国家政治、文化、经济以及最新的外资投资政策,投资环境尽职调查可以为项目初期的可行性分析、跨境投资架构的设计、海外内资金的流转方式与路径以及税务规划和合规事宜方面提供解决思路,从整体上把握境外投资的风险。

  对商业伙伴或交易对方的尽职调查主要是收集与拟议交易的关键问题相关的信息,从而发现、分析并评估目标公司或目标资产存在的各方面法律问题,提示或者揭示与拟议交易相关的法律风险,找出其现存和潜在的各种重大问题和影响交易的重要因素。并对目标公司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向客户提出解决方案或者补救措施,为投资商交易结构的设计、交易各方义务的确定、商业计划与交易进程的调整等提供法律上的依据和支持。

  因为境外投资相对于国内投资来说,双方的信息不对等问题更为突出,所以更有必要找相关领域的专家做好尽职调查工作,通过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拟投资的目标国家和目标公司各方面的情况,从而最大限度降低和避免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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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申玉环、吴三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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