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讯 据韩媒报道,由于YG娱乐持有G-DRAGON(GD,权志龙)和太阳(TAEYANG,东永裴)的商标权,如二人不与YG续约,将无法在以后的活动中使用艺名,因此推测两人续约的可能性较大。
12日,据韩国专利厅介绍,YG娱乐在2003年就取得了“G-DRAGON”的商标权。虽然没有取得“太阳”的商标权,但是YG在2015年取得了“TAEYANG”和小分队“GD X TAEYANG”的商标权。同年,YG在美国注册了“G-DRAGON”和“TAEYANG”的商标权。
相关人士表示,“一般情况下,商标权由'A+B'构成时,只要使用其中的A,就会被视为侵犯商标权,因此,如果没有商标权所有人的许可或与之签定的私人合约明文规定,就连使用'GD'也很困难。”
业界认为,在BIGBANG组合内,G-DRAGON与太阳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除了最近饱受争议的姜大声和T.O.P.(崔胜铉)之外,即使身处续约风波,GD也能为YG 带来足够的热点。特别是考虑到YG近期业绩不断下滑,再加上10月向LVMH公司偿还了674亿韩元的投资金,资金实力大幅萎缩,这次协约事件反而带来了新的热度。
GD和太阳自出道起一直使用艺名,该艺名也成为了二人的标签,因此他们是否与YG续约也成为了粉丝们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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