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冯茵伦
据韩媒报道, 10月4日,电影《杀人回忆》凶犯原型、"华城连环杀人案"嫌疑人李春在接受第11次面对面调查时向警方表示,被认为是模仿犯罪的第8起案件是本人所为。他还吐露,自己曾在小学时被同住在一个小区的姐姐强奸,遭受性暴力。
“华城连环杀人案”发生于1986年至1991年间,涉及10起案件。其中的第8起事件,发生在1988年9月16日,受害者是一名13岁的朴姓女子,被勒死在自己的家中。
当时,警方通过现场遗留的阴毛和目击者的描述,证实犯罪嫌疑人为尹某(22岁),并得出结论称这是“模仿犯罪”,并在第二年逮捕嫌疑人,判其无期徒刑。由于尹某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后被减刑,于2010年出狱。
李春在的认罪,掀起轩然大波。韩媒指出,若他所言属实,不仅会让当年付出血汗的调查人员受到质疑,甚至还有可能动摇韩国司法的正义性。《中央日报》称,2003年,尹某在狱中接受采访时就曾表示,自己不是犯人,“没有钱,没有关系,我当时只能用国选律师。”
不过,也有分析认为,这只是李春在的“炫耀心理”在起作用——即便没有犯罪,也归为自己所为,增加自己的“战绩”,获得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