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日电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日与日本、韩国领导人共同出席在首尔举行的第六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时隔3年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再度重启。
中日韩领导人自1999年首度会晤以来,迄今已经举行会晤或会议十多次,为什么这次会议仍被称为第六次领导人会议?其背后的原委,您知道吗?新华国际客户端愿为您一一道来。
【中日韩领导人定期会晤机制特点】
作为三国合作机制,中日韩领导人定期会晤或会议,有两个鲜明的特点:
第一,在中日韩合作初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是在东盟的框架内完成。在这个阶段,中日韩领导人每年在出席东盟和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期间举行会晤或会议。
从1999年至2007年11月,三方领导人共举行8次会晤或会议。其间,因2005年日本首相坚持参拜靖国神社,三国领导人的第七次会议被迫推迟,2007年1月才在菲律宾恢复举行。
2009年4月9日,泰国帕塔亚街头悬挂着东盟与对话国系列峰会与会国的国旗。 新华社记者张凤国摄
第二,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是在东盟“10+3”框架外独立举行。从2008年开始,三国领导人决定在保留东盟和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期间会晤的同时,单独举行会议。现在所说的第六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就是以2008年首次举行框架外会议为起始点进行排序的。从2008年12月至2012年5月,三国领导人会议共举行五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