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公务员反腐有何招?

日本:洁身自好才能保住饭碗
在日本,公务员是一个稳定、很难被炒鱿鱼、能够正常休假的职业。不过,公务员必须遵守的义务和各种清规戒律,迫使日本公务员必须洁身自好,否则就会丢掉饭碗。
日本每年都会对公务员中的违规者实行处罚。2010年10月,东京都政府宣布对18名公务员给予免职、警告等处分,其中一名公交车司机直接收取乘客的车钱,而未将车钱放入公交车上的收银器中;1名地铁司机7年里非法领取了80万日元(1美元约合82日元)的加班费;1名公交车司机闯了红灯。
根据有关规定,日本的公务员必须遵守上司的命令,保守秘密,不准举行罢工,不许参加政治活动,不许饮酒驾车和斗殴打架等。
法国:从说话到工资都有规矩
与欧洲很多国家相比,法国公务员的队伍相对庞大。由于工作稳定,政策福利丰厚,公务员是很受欢迎的职业。不过法国对公务员管理严格,级别越高的公务员受到的限制越多,从张口说话到工资入囊,都有专门划定的界线。
法国公务员总章程中规定:公务员的言论自由权因职业特殊性有所限制,被称为“克制保留义务”,即公务员在职期间不能随意向公众发表个人的主张和意见,在向公众或媒体发表任何观点时,必须慎重,而且与国家和政府的立场保持一致。
法国于1988年制订了《政治生活资金透明法》,开始推行财产申报制度,同年还专门成立了“政治生活资金透明委员会”,按照法律规定审查政府成员、议会主席和市长的财产状况,并对来历不明的财产进行调查。
据悉,目前法国有财产申报义务人员的申报率为100%。目前,因涉嫌财产来源不明而被判刑最严重案情是由于接受企业的贿赂、回扣,涉案官员被判3年有期徒刑。
新加坡:强力反腐造就清廉之国
新加坡政府在国际上享有廉洁的美名,被公认为是“最少贪污的国家”之一,贪污也成为全社会所不齿的“过街老鼠”。但其今日的卓越并非一蹴而就。
新加坡的贪污调查局直属总理公署,局长只对总理负责,不受其他任何人的指挥。调查局官员的权力有严格的法律保障,其工作程序也有详尽的法规规定以确保依法行事。调查局在收到合理的指控、可靠信息或存在合理怀疑的前提下,可独立行使调查权、强行搜查权、无证逮捕权以及对文件物品或财产的查封扣押及限制转移财产等特殊权力。此外,秘密调查权也使调查局可自行立案调查政府高层,不受其他国家部门的干涉。
美国:公共利益高于个人隐私
在美国,“当官”算不上什么好差事。在美国担任政府部门工作的人,必须回答一份“隐私”调查问卷。整份问卷长达7页,包含63个问题,涵盖了从家庭成员信息、个人网页、博客到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曾被卷入的法律纠纷、负债状况等各方面情况,就连同居伙伴的姓名和联络方式都不放过。这份“隐私”调查问卷,没有给官员更多的余地:要么公开,要么就去做一个普通的公民。
在1965年通过的《政府官员及雇员道德操守准则》的基础上,1978年美国国会颁布了《政府行为道德法》,正式确立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要求各类高级官员和配偶以及子女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和收入情况。
申报财产范围几乎包括了所有生活领域:财产及其收入、买卖交易、馈赠、补偿、旅行、债务、政府工作之外的兼职收入,就连自家生产的粮食和饲养的牲畜也要申报。
欧盟:灰色收入无法媲美“金饭碗”
雇员总数超过2万名的欧盟委员会虽公务员人数庞大,却鲜有大宗腐败案件。欧盟公务员每年因贪污受贿而立案的少之又少,欧盟的廉政秘诀又都有什么?
首先政策制定上,为了避免行贿官员的行为发生,欧盟在组织结构的设定上早已有所考虑,规避了单一决策的可能。新委员会容克内阁更是在欧盟最高官员委员职务分工上进行调整,任何决策都不是某一官员点头就能算数。这从根源上切除外界行贿欧盟官员的动机。
除此以外,欧委会的高层官员还定期进行职务更换,以避免个别官员垄断权力的现象发生。
此外,对欧盟官员来说,有限的灰色收入根本无法媲美那丢不起的“金饭碗”。
(文字来源: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日报网、广州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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