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加藤达也走进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
韩国《首尔新闻》18日称,曾被韩国检方以“诽谤罪”提起公诉、最终被判无罪的日本《产经新闻》记者加藤达也,日前向韩国法院提交诉状,要求韩国政府给自己刑事赔偿。
韩国外交部和中央法院首尔分院(简称首尔分院)17日透露,加藤达也上月17日提交诉状,要求韩国政府赔偿自己因“诽谤诉讼”产生的律师费、交通住宿费及出庭证人的往返机票和住宿费等。目前,该案已被分配到首尔分院刑事第51部,具体开庭日期待定。
韩国“刑事赔偿及恢复名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在接受审讯和庭审期间,被采取拘禁等相关措施的被告如最终被判无罪,有权向国家提出赔偿。通常情况下,提出国家赔偿的理由大多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产生精神及物质方面的损失,要求对此进行补偿”。但加藤达也在庭审期间并未被拘禁,这种情况下还提出赔偿诉讼费用的要求比较罕见。但韩国法院相关人士表示,加藤达也提出赔偿诉讼并不算过分。
《首尔新闻》称,加藤达也提出的具体赔偿数额尚未披露,但该案从审讯至庭审结束共持续1年4个月,审讯期间加藤达也被限制出境,他提出的赔偿数额估计不会少。
2014年4月“世越”号沉船事故发生后,加藤达也根据道听途说的消息撰写“事故发生后7小时,朴总统行踪渺然,疑似与情人约会”的文章刊登在《产经新闻》网站上。随后,韩国检方以“诽谤罪”起诉加藤达也。2015年12月17日,韩国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宣布被告撰写的报道虽有不实之处,但无诽谤意图,属言论自由范畴,被判无罪。“撰写不实报道还要求支付诸多费用的加藤达也”,《朝鲜日报》18日以此为题刊文说,法院如果最终支持加藤达也的诉求,韩国政府将用国民税金支付赔偿。一些韩国民众对加藤达也的要求十分不满,在网上留言说:“他的要求是挑衅……给这个人赔偿,是一种屈辱。” (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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