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4月21日报道,韩国统一部官员21日表示,开城工业园区韩方管理委员会向朝鲜中央特区开发指导总局提出了延后工资支付时限至4月底的要求,朝方尚未给予回复。
该官员表示,朝方20日表示将考虑韩方延后支付时限的请求,因此韩方21日正式以书面的方式提出了要求。开城工业园区企业协会一名负责人表示,韩方管理委员会要求将工资支付时限延后至4月底。朝方能同意推迟到何时则不得而知。若朝方接受,截至被延长的时限,韩方或无需为拖延支付工资缴付每月15%的滞纳金。
韩国统一部方面表示,为了让韩方企业早日恢复正常运营,政府将和朝方就涨薪事宜继续进行协商,争取尽快达成一致,早日解决问题。
2014年11月,朝鲜修改《开城工业园区劳动规定》的13项条款,删除园区工人最低工资上调幅度不得超过前年度最低工资5%的内容,并从3月1日起把朝鲜工人最低工资从此前的70.35美元上调至74美元。朝韩双方负责管理开城园区的机构于4月7日和18日进行两次磋商,但没能就涨薪问题达成一致,而入驻园区的韩企需在4月10-20日支付朝鲜员工3月份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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