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材料
一般在抵达韩国十日内须向驻韩使馆教育处联系办理报到手续,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
3、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国外报到表(基金委系统打印)
4、护照及签证复印件(标注入境日期页)
5、在中国银行首尔分行办理的存折复印件(美元账户)。
持本人护照可前往中国银行首尔分行办理,不需登陆证(国内账户无法接收奖学金汇款)。中国银行电话0082-2-399-7797,0082-2-399-5993。(地铁1号线钟阁站6号出口)如所在城市没有中国银行,则需在当地银行办理可接收美元汇款的存折。
6、有效联系方式(电话、邮件等)
二、奖学金发放
1、一般在出国前,基金委会一次性发放3个月生活费,故国外生活费一般会在入境3个月后再发放。除短期(6个月以内)访学项目按月发放外,其他项目都按季度,即在每个季度开始当月的15日前一次性发放3个月费用。
2、如留学人员提前回国,需向教育处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扣除实际在韩天数后,退还剩余费用。
三、日常事务管理
有关请假回国、预订机票等请加入公派人员QQ群,下载《公派留学人员须知》,仔细阅读,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在韩中国国家公派人员联谊会
公用邮箱:zhgplxs@gamial.com
QQ群: 84443923 (用于发布信息、通知、下载规章制度等)
196906215(用于留学人员之间的自由交流群,需标注真实姓名)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
使馆教育处 高老师
电话: 0082-2-730-2068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韩民国大使馆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