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二審獲判緩刑【組圖】【5】

【查看原圖】

  2月5日,韓國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中)在位於韓國儀旺市的拘留所外接受記者採訪。韓國首爾高等法院5日對韓國三星電子副會長、集團實際控制人李在镕涉嫌行賄案作出二審判決,判處李在镕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緩刑4年。新華社發(李相浩 攝) 

  社會新聞延伸閱讀http://korea.people.com.cn/BIG5/407864/index.html

【1】【2】【3】【4】【5】
來源:新華社  2018年02月06日13:49
分享到:
(責編:實習生、李美玉)

我要留言

進入討論區 論壇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