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前往法院低頭不語 “閨蜜”崔順實同日受審【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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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朴槿惠被押往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出席庭審。
9月12日,朴槿惠被押往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出席庭審。
來源:人民網-韓國頻道  2017年09月12日11:24

  人民網9月12日訊 9月12日,韓國前總統朴槿惠、“親信門”主要涉案人崔順實被押往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出席庭審。

 

  朴槿惠涉嫌與親信崔順實共謀,從韓國大企業處收受592億韓元(約合人民幣3.6億元)賄賂等共18項罪名。根據韓國《刑事訴訟法》,法院原則上將於10月前后做出一審判決。

 

  據韓媒報道,文化體育觀光部前任長官金鐘德7日作為証人出席了朴槿惠涉嫌指示和參與制定文藝界“黑名單”一案庭審。 金鐘德在法庭証實,朴槿惠(對文藝界“黑名單”)作出了相關指示。報道稱,金鐘德具體說明了前往青瓦台的時間和地點,他在法庭上陳述的証詞將對朴槿惠案審判結果起到影響。

 

  此外,“親信干政案”主要涉案人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一審被判5年有期徒刑,其辯護律師已提出上訴。首爾中央地方法院8月25日宣判,李在镕被控的行賄、挪用公款、非法轉移資產、隱匿犯罪收入和作偽証5項罪名全部成立,判處其5年監禁。分析認為,李在镕被法院宣判行賄罪成立,矛頭自然就瞄准了朴槿惠的受賄嫌疑,這將對朴槿惠和其閨蜜崔順實的判決產生關鍵性影響。

 

  根據韓國相關法律,在一起受賄案中,受賄者所受刑罰重於行賄者。由於李在镕一審被判處5年監禁,這基本意味著朴槿惠的量刑將多於5年。

  

  社會新聞延伸閱讀http://korea.people.com.cn/BIG5/40786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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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實習生、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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